尊重科学和语法:“熊猫”应该叫“猫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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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科学和语法:“熊猫”应该叫“猫熊”
◇衙外
下午,团团、圆圆带着全体中国人民的和平愿望从成都起飞,跨越海峡入住台湾。据悉,台湾方面提供了“总统级”礼遇,除出动长荣专机迎接外,马英九和连战夫妇还亲自去动物园迎接。台湾《联合报》12月23日为此还专门发表社论说:“这对猫熊来台,更大的意义应该在于牠们所象征的和平精神。这个和平的梦想,也许不是两岸现有执政者所能达成的,但透过两岸猫熊、梅花鹿等交换动物的长期教育和启发,也许可以在下一代人身上看到成果,进而使两岸能永远免于战争。”
这样的评论很令人欣慰,这也就是说,我们送过去的不止是两只熊猫,更是两朵笑容可掬的梦想,在这个梦想下,两岸在将来的道路上,必将迎来更多的融合,走得更近,贴得更紧,直到真的迎来“团团圆圆”那一天。
但看《联合报》这篇社论的里一段文字,我却觉得我们大陆方面理应在送出这两朵梦想的同时,再做出一个姿态来,以便跟台湾方面取得更多的“共识”。《联合报》说:“牠们虽有‘熊’的体态,却长相似‘猫’;在对岸被称为‘熊猫’,在台湾却被称为‘猫熊’;难以分类的科别、无法统一的名称,更增添牠们身世的姿彩……”我查了有关资料,大熊猫的种属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有的说它是浣熊科,有的说它是熊科,而现在很多科学家更倾向于它什么科都不属,它就是独立的“大熊猫科”即Ailuropodidae。但我想,这些争议可以留给科学家继续探讨,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将它划入哪个种属,至少它不属于“猫科”。也就是说,大熊猫即便不是熊,好歹也跟熊沾点儿亲戚,或是熊的一个亚种,它无论如何都跟猫没什么关系。
那么,我要说的问题就来了,按我们上小学时就已经学过的偏正词组定义,就像“狼狗”即“像狼的狗”一样,“熊猫”是“像熊的猫”,而“猫熊”则是“像猫的熊”。显而易见,“猫熊”的叫法无论从科学角度,还是从语法角度,都相对更准确一些。此外,作为非专业人士,虽然我们知道熊是食肉动物,而大熊猫是食草动物,但至少它们的体型和外表更接近,把它理解为一只“像猫的熊”,也更符合人们的世俗心理。为此我觉得,借团团、圆圆送入宝岛之际,我们有必要为“熊猫”更名,以便在“国宝”的称谓上和海峡对岸取得“统一”和“共识”。
当然,将大陆人叫了几十年、上百年的“熊猫”一下子改成“猫熊”,许多人会很不习惯,但我想,国家语委至少应在书面语言上,要求新闻媒体和教育部门把“熊猫”二字颠倒过来——作为大陆,我们理应有这样的胸怀!
(2008年12月24日《成都商报》已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