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有句名言,叫做“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意思是说:处理问题应该在矛盾尚未出现的时候开始,治理国家应该在混乱尚未发生的时候就早作准备。“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道德经》笫64章)。局面安定的时候易于把握,事变尚未昭然的时候容易掌控;事物在脆弱的时候不难消解,事端在细微的时候容易遣散。
老子“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辩证思想传承到《黄帝内经》中,即是“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用汉代道家人物严遵的解读,即为“未疾之人,易为医也;未危之国,易为谋也;萌牙之患,易事也;小弱之祸,易忧也”(《道德真经指归》)。不是治疗已经发生的病变,而是在疾病还未发生时就要去治疗,因为未发病之时,医治起来要容易的多;不是整治已经乱了的世道,而是在世道还未混乱时就去整治,因为世道在还未混乱时候,是很好把持的。事物在还未露头的时候,在初始的萌牙阶段就要妥当处理,早做准备。因为任何事情都不是突然间发生的,在它们降临之前,早已有所征兆。“有远见的人,能够看见坏事的苗头而将它化解为无形”。
那个《防患于未然》的故事,讲的就是“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道理。
从前,有一户人家盖了新房子,厨房里烧火的土灶烟囱砌得太直,土灶旁边堆着一大堆柴草。一天,有客人来他家做客,看到这些情况后,就对主人说:“你家烟囱砌得太直,柴草放得离火太近。很容易发生火灾。”主人听了,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没放在心上,不久也就把这事忘到脑后去了。后来,这家人家果然失了火,左邻右舍赶来,一起奋力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为了酬谢大家的全力救助,主人杀牛备酒,办了酒席。席间,主人热情地请被烧伤的人坐在上席,其余的人也按功劳大小依次入座,惟独没有请那个建议改修烟囱、搬走柴草的人。大家高高兴兴地吃着喝着。忽然有人提醒主人说:“要是当初您听了那位客人的劝告,改建烟囱,搬走柴草,就不会造成今天的损失,也用不着杀牛买酒来酬谢大家了。现在,您论功请客,怎么可以忘了那位事先提醒、劝告您的客人呢?难道提出防火的没有功,只有参加救火的人才算有功吗?我看哪,您应该把那位劝您的客人请来,并请他上坐才对呀!”主人听罢,恍然大悟,赶忙把那位客人请来坐了上席。
事后,主人新建厨房时,就按那位客人的建议,把烟囱砌成弯曲的,柴草也放到安全的地方去了,因为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任何事情在还没有发生之前都应当筹划好,把事故消灭于未发的状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慎始慎终,防微杜渐,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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