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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窗幽记.集醒篇》选读之第十一则

(2023-01-27 11:26:43)
分类: 读书札记
《小窗幽记.集醒篇》选读十一
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
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要看他会受。天欲福人,必先以微祸儆之,要看他会救。
【译文】天要降祸给一个人,必定先降下一些福分使他起骄慢之心,目的要看他是否懂得承受的道理。天要降福给一个人,必定先降下一些祸事来使他引起警觉,主要是看他有无自救的本领。
【一得】“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一语出自《老子.五十八章》。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又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意思是说“祸与福”、“歙与张”、“弱与强”、“废与固”、“夺与与”这五对矛盾是互相依存,可以互相转化的。以祸与福为例,祸是造成福的前提,而福又含有祸的因素。也就是说,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在一定的条件下,福就会变成祸,祸也能变成福。陈继儒的《小窗幽记》本乎此,并依“天人合一”之理念,在《小窗幽记.集醒篇》“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中,将老子上述两段话的句式糅合推广,成为“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要看他会受。天欲福人,必先以微祸儆之,要看他会救。” 就是说,欲降福而先降祸,是天之善意。不明祸何能降福?一旦福去祸来,又岂能消受得了?先以微祸儆之,若能救助,即使他日祸来,也能如此救助。也是天之善意。其积极意义在于揭示了达人处祸不忧,居福不骄之真正奥秘在于,知福祸在于一己所为,从而发挥主观能动性。与老子“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之言一样,《小窗幽记》此语亦具有一定的辩证法思想内涵。其差异之处在于,老子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意思是说, “祸”使人悲伤,“福”使人快乐,因此“祸”“福”之间是一个对立矛盾。然而“祸”又有可能使人吸取教训而产生“福”,“福”有可能使人乐极生悲而产生“祸”。因此“祸”与“福”之间又是一个统一的矛盾。灾祸之中隐含着幸福,幸福之中潜藏着灾祸,这句话是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绝妙说明,而《小窗幽记》讲“祸与福”“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要看他会受。天欲福人,必先以微祸儆之,要看他会救。“,则成为:天欲降祸而必先降福骄之;天欲降福,必先降祸儆之,均是天之善意。这两个“必先”一加,将老子说的“祸与福”“有可能(“倚”与“伏”)”转化,变成“必然”转化了。尽管也一再强调”他会受”他会救“,仍不免带有主观唯心主义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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