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术段位制收费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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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分类: 段位制新闻 |
国 家 体 育总 局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给委财政部
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运动员注册费等
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主题词: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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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改价格〔2005〕8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同意
继续执行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用运动员注册等收费标准的函》(体经济字[2004]9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2年11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2]2632号)规定,运动员注册费、段位考评认定费、车手等级认定费、俱乐部运动员转会手续费和比赛报名费的收费标准,试行2年。根据试行情况,同意正式执行上述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其他规定继续按照计价格[2002]2632号文件执行。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体育
国 家 体 育总 局
转发《财政部关于同意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
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的复函》的通知
武术中心
现将《财政部关于同意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的复函》转发给你中心,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且组织地方各级武术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将武术考评认定费及时足额缴入各级财政汇缴专户。
主题词:经济司转发 通知
抄送: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
财 政 部 文件
财综〔2004〕28号
财政部关于同意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
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的复函
国家体育总局:
主题词:体育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
财政部办公厅
国 家 体 育总 局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
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标准及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计价格[2002]26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题词: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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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计价格〔2002〕2632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运动员注册费等
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你局《关于申请运动员注册等收费的函》(体经济字[2000]310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项目的复函》(财综[2001]3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费标准。各类运动项目协会对参加其组织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进行年度注册时收取个人注册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20元,各类运动项目协会对参加其组织比赛的俱乐部、专业运动队等团体进行年度注册时收取团体注册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个单位500元;体育运动学校等经编制部门审批登记的事业单位及经民政部审批注册的社会团体每个单位50元。
二、段位考评认定费标准。相关运动项目协会实行段位制的项目进行考评并认定段位时,向申请段位的会员收取段位考评认定费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入段40元、一段70元、二段75元、三段80元、四段160元、五段180元、六段230元、七段430元、八段480元和九段520元。
三、车手等级认定费标准。相关运动项目协会在对实行车手等级制的赛车运动项目进行考核认定时,向申请车手等级的会员收取车手等级认定费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每证C级执照500元、D级执照200元、E级执照100元和卡丁车照40元。
四、俱乐部运动员转会手续费标准。各类运动项目协会对实行职业联赛的运动项目,在办理运动员转会手续过程中,按不超过俱乐部之间签定的运动员转会费金额的5%,向俱乐部收取俱乐部运动员转会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相关运动项目协会根据协会在运动员转会过程中提供服务的费用支出情况,按照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确定,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五、比赛报名费标准。各类运动项目协会在组织没有财政拨款的单项竞赛活动时,向参加比赛的运动队和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运动员收取比赛报名费的收费标准,由相关运动项目协会根据协会在组织比赛报名过程中提供服务的费用支出情况,按照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确定,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六、各类运动项目协会收取上述费用,应到国家计委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上述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由国家体育总局向国家计委、财政部重新申报。
主题词:体育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财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