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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砍掉“史上最牛招租婆”的牛耳

(2011-04-26 13: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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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看了博友@随心爆料拯救事实真相 《史上最牛招租婆 “功夫”不比元秋弱》http://blog.sina.com.cn/u/1987290595的这个 文章真是不得不佩服这位有社区主任身份的房主的牛气和霸气。让租户按照她给的5万元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被租户拒绝后竟然强行撬门霸占回了房子,租户报警无效,去法院诉讼又被社区主任拿出社区证明的为证来应诉,仔细想了一想这样的房主哪怕是占到了全社会的1%,那我估计离租客们集体大爆发的一天也就不远了。

    不过这篇文章给的信息并不是太多,也不清楚最终法院是怎么判决的,也只能就米下锅,给 各位一点提示了。

   房主将房屋出租之后,房屋的使用权和占有即转移至承租人一方,而对于居住 使用的承租人来讲,在性质上即使是出租的房屋也和自由 住宅一样,必须满足“安全”和与外界相对隔离这样的条件,再浅显点就是,即使是租来的 房子,即使你是房主也不能像走城门儿一样 想怎么的就怎么的。因此其私自 闯入住宅的行为 已经构成了《治安处罚法》中所禁止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规定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情节较轻的,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公安机关对这种行为不予以查处的话,受害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状告其不作为。

    同时这最牛的招租婆伪造证据已经属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经司法鉴定笔迹之后,可以对其施以警告、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在 民事诉讼中其还应赔偿承租人因其违约等行为导致的额外租金、搬家 费用、误工等损失。

    给租房客们的几个小建议:

    1、这种纠纷无论怎么解决租房人都是输家,因为你要付出时间精力金钱 以及无家可归的窘境。因此租房时尽量现说丑话,以谈妥条件和观察其人品。

    2、为了避免第1条,签订合同时尽量考虑周全,将违约责任扩大一些,以能够尽可能的弥补自己的损失。一旦发生纠纷尽量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不要 因为怕麻烦 而姑息迁就、认倒霉了,这样只会害了别人也最终害了自己,使得租赁环境越来越差

    3、对 110报警之后的不作为要勇敢的去对抗,牛人之所以牛多数情况就是因为公权力机关的不作为姑息放纵了他们。

    4、对于这种出具假证明的 社区 主任应当拿着法院的判决 和伪证向其所在的街道、区县主管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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