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孩子,八岁那年放学回家迷了路。做母亲的在女儿失而复得之后,害怕再有什么闪失,就不让她读书了,继而令女儿出家门都免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做母亲的愿意养她一辈子。
岁月东逝,时光匆匆,当年的小姑娘长到二十九岁,做父母的也老了。想到有一天自己说走就走了,做父母的强烈地意识到,应该给女儿找个婆家了,找个可以替他们来照顾她的人。小伙子找来了一个又一个,但见二十九岁的相貌八岁的智商的大姑娘,他们又一个一个地走了。这个时候,做父母的才痛心疾首,才明白过去十多年的幸福生活,恰恰毁了他们心爱的女儿。
这个真实故事,读来让人心痛。我永远不明白那个姑娘的父母亲是怎么想的,永远不明白这种爱,简直是剥夺了女儿生活的权力。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不可能没有任何的迷失;放学迷了路,后果虽然不可设想,但所幸的是终于找回了。父母的责任是教育孩子如何防止迷路,而决不是把她关起来。或许自己做父亲做得不够象样,所以十分关注有关孩子的教育问题,看看别的家长的长处,以及教训。就说上述的“悲剧”,父母固然很爱孩子,但他们迷失了爱的方向;这样的爱是自私的,是天下做父母者应该引以为鉴的。
有一支歌唱得好,不经历过风雨,哪来的彩虹!我们也是这样风风雨雨过来的,应该相信我们的下一代也能如此;做父母的至多是送孩子走入风雨的一把伞,而不是一把锁住他们前途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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