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是个城市牛仔
(2010-05-28 0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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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有些东西一旦喜欢就会喜欢一辈子时尚 |
分类: 散文 |
有些东西,一旦喜欢上了就会喜欢一辈子。比如牛仔服,天蓝色,手感要棉,穿着又挺的那种。我就这个性格。记得初次和牛仔服相遇,是二十年前在京口的大街上,在一位男士的身上。那男士潇洒而过,急得我一把拉住他,冒昧询问,这服装何处有购?那人微微一笑,说,广州。于是修书一封,托在广州读军校的高中同学,速购两条苹果牌牛仔裤。不久邮寄而来,令本人在学校风光不已。
牛仔服粗犷,大气,率真。
我喜欢。在众多款式的牛仔服中,我喜欢简洁的那一类。就像朋友中的诤友。下摆流苏的牛仔裤,我嫌女气;膝盖处剪洞的,我嫌骄情;饰有金色小花的,我嫌华丽。我喜欢清一色的蓝,就像剪了一匹海缝制而成的;尤其喜欢穿过几回后,洗旧了的那种带浅蓝的白、带淡白的蓝,感觉就像相知几十年的老友在一起。随意,落拓。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想坐就坐,想躺就躺;无论是踏青千山万水,还是落寞都市街头,天桥一侧。
人家爱屋及乌,我则爱乌及屋,因为自己喜欢,也希望她喜欢。记得那年黄梅天,她千里迢迢来找我,天空中阳光和雨同时落下来,人间处处有彩虹,简直美丽极了。她傻傻地站在我工作单位的广场上,全身湿透了。没有拥抱,没有亲吻,她跟我来到家里。她换上了我的服装,蓝棉布牛仔衬衫,宽大的衣服把她像一只鸟一样裹起来,头发湿漉漉的,眼睛亮亮的,让人怜爱不已。那应该是她一生最为艳丽的一刻。后来,我一直拖她去买下摆流苏的牛仔裤、饰有金色小花的牛仔衬衫、打满补丁似的乞丐裙,很另类的。然后就像我喜欢读福克纳和卡夫卡的小说,而她喜欢读琼瑶和亦舒的小说那样,她并不喜欢牛仔服装。
她是一个固执而独立的人。我也是。于是我们各爱各的。
当然,除了福克纳和卡夫卡这些大师们,我也喜欢午夜,一杯浓浓的咖啡,不加糖,漂在网上,阅读安妮她们的文字。喜欢在午夜那些直指心灵的文字,就想哭。喜欢任何简洁而有灵魂的东西。知道安妮也喜欢白棉布衬衣和洗得很旧的牛仔裤,喜欢光脚穿旅游鞋,就更喜欢她的文字了。我们都是被都市生活中毒太深的城市人,天天梦想着逃离都市,逃得远远的,在远天远地的地方呼吸清纯与鲜美,不再感觉窒息;但真的离开都市几天,就像犯了毒瘾似的拼命地往回赶,回到先前痛恨的都市生活。所以对我而言,牛仔服寄托着一个遥远的梦想。
有些东西只能流行一时,比如某些款式的时装;有些东西则永远流行,比如任何款式的钻戒,再比如牛仔服。牛仔服从它流行的那一天起就没有过时过。就像简洁而有灵魂的文学作品,才能抵达经典和永恒。岁月匆匆,人生幻虚,能痴迷一件东西的人是幸福的。今年的情人节,我咬咬牙,送给了亲爱的一瓶红色牛仔。选择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仅仅因为她的名字里有“牛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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