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西京杂记》中的小说味

(2010-03-26 08:37:59)
标签:

原创

读书偶记

温过而自新

杂谈

分类: 散文

 

《西京杂记》第一卷中,讲到赵飞燕的妹妹昭仪所居的昭阳殿,金碧辉煌,不为外人所知,单说有一床绿熊席,“席毛长二尺余,人眠而拥毛自蔽,望之不能见,坐则没膝。其中杂熏诸香,一坐此席,余香百日不歇。”这样的宝贝,要是安置在老谋子的宫廷戏中,不知能玩出多少现代美来?再配以汉高祖的斩白蛇剑,那可是十二年一磨,“刃上常若霜雪,开匣拔鞘,辄有风气”;“剑在室中,光景犹照于外”。美与宝剑,不唯美才怪呢。

卷二讲,公孙弘贵为丞相,老乡高贺来投奔他,公孙弘给他白米饭吃,给他土布衣服穿;高贺很不高兴,责问他,你为什么不让我荣华富贵呢?白米饭土布衣,我自己就有吗,还用得着你给吗?公孙弘感到非常惭愧。高贺就在外面说公孙弘,他是里面穿着貂皮,外面套着土布;自己食则五鼎,招待客人却只有一菜,这样的人怎么能饮誉百官呢?于是朝庭就怀疑他的品行。公孙弘不无感叹道:“宁逢恶客,无逢故人。”这也算是“老乡老乡,背后一枪”的古装版吧。汉武帝遇到李夫人,就用她的玉簪搔了搔头皮,自此以后,后宫里的娘娘妃子丫环统统用玉簪搔头,令长安街上的玉价骤增了数倍。可见“杭儿风”古已有之,而非局限于某个地方。

卷三讲,杨贵,字王孙,长安人,“生时厚自奉养,死卒裸葬于终南山”。他的子孙在终南山上挖土凿石,深七尺而下葬,再盖上石头,本来想俭葬的结果搞得很奢侈。种豆得瓜。现在有些暴发户,有钱,事事都要显富,但又不想沾铜臭味,要显得有档次有品位,那么,就请拜杨贵为祖师爷。刘邦初入咸阳宫时,见到宫中那么多奇珍异宝,惊诧得说不出话来。其中“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洞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碍。人有疾病在内,则掩心而照之,则知病之所在;又女子有邪心,则胆张心动,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高祖悉封闭以待项羽。羽併将以东,后不知所在。”最后不知丢到哪儿去了,这是小说最能自圆其说的结尾,有了它,前面就随你胡编乱造吧。最近又在重播的玄幻电视连续剧《水月洞天》,就是和一面古老的灵镜有关,该不会就是由此镜派生出来的吧?但电视剧的幻想更曲折离奇,毕竟是现代人所为。在我看来,葛洪所说的方镜,类似于现在拍CT的仪器,有什么病,一拍就清楚;但方镜似乎又高出一筹,它能够“拍”出人的思想,“女子有邪心,则胆张心动”。昨天看“科技苑”,方知德国已研制出世界上第一台心灵感应的打字机,实验者头上罩满了线路,通过它,将你每秒每个瞬间的思想,都打录在电脑上。这应该说比方镜更进了一步,将来要判某人思想有罪,便有据可查了。真是可怕!

卷四讲,“元后在家,尝有白燕衔白石,大如指,坠后线筐中。后取之,石自剖为二,其中有文曰,母天地。后乃合之,遂复还合,乃宝箓焉。后为皇后,常并置玺笥中,谓为天玺也。”“箓”是古代帝王自称所受符命的凭证。自古人君,都说自己是受命于天;对于这个问题,刘邦手下的樊哙就询问过陆贾,陆贾说有啊,你看眼皮跳就有酒喝,灯芯爆花财富来,雄喜鹊叫有客到,蜘蛛聚集则百事可喜;这些小事情都是有征兆的,更何况大事情了啊,人君位重,不是人力可以取的,非天命何以得之?这对于善良之辈而言,是个缩命;但对于亡命之徒,则自以为天将大任于自己,倒成了一种人生追求。茂陵有个人,善于驯养野鸡为“媒”,“媒”即是诱饵鸡,虽是野鸡,但已野性尽失,沦为人奴了;每年暮春,茂陵人靠它能日射上百只野鸡。他的儿子就凭这一点,成为董卓家的宾上客。

卷五讲,公孙弘年少时,邹长倩见他家境困难,常资助他;等到公孙弘被推尚为贤良时,邹长倩送给他两样东西。一是生刍一束。生刍即素丝,诗人所谓生刍一束,其人如玉;士之立功勋、效名节也是如此,不以善小而不为,积少成多,垒土成山。二是扑满一只。扑满即现在的储蓄罐,土制的,只有入孔没有出孔,所以满则“扑之”。为什么?因为土是粗物,而钱是贵重物品,入而不出,积而不散,那么最后招来的结果,便是被砸得粉碎。其实做官也一样,只知道聚敛,而不能散者,将有扑满之败。我觉得这“生刍”与“扑满”送得非常好,所谓聚散,尽在不言中。又讲“昔人有遊东海者,既而风恶,船漂不能制,船随风浪,莫知所在;一日一夜,得至一孤洲,共侣欢然,下石植缆,登洲煮食,食未熟而洲没。在船者斫断其缆,船复漂荡。向者孤洲,乃大鱼,吸波吐浪而去,疾如风云。”不觉有读庄子之感。

卷六讲,杜陵有个人叫秋胡,精通尚书,写一手古隶字,受到翟公的厚爱,翟公想将侄女嫁给他为妻。有人就告诉翟公,秋胡已经娶过老婆了,因为失礼,他老婆跳河自杀了,所以你不能将侄女嫁给他。翟公随后了解到,那人所说的秋胡是鲁国人,并非杜陵的秋胡。那个鲁国的秋胡结婚不到三个月,就外出遊宦三年,等他回到家乡来,路遇他老婆在采桑叶,秋胡没有认出老婆来,见她颇有几分姿色,就用数镒黄金挑逗她。他老婆说,我有丈夫,他遊宦未返,三年来我幽闺独处,还从来没像今天被人侮辱过。秋胡听了惭愧地离去。秋胡回到家中,家人说他老婆采桑叶去了,等她回来,竟是他刚才调戏过的女子,夫妻俩惭愧不已,他老婆悄悄地投沂水而死。但这个秋胡并不是精通尚书的秋胡,所以葛洪议道:过去鲁国有两个曾参、赵国有两个毛遂,南曾参杀人被逮捕,有人跑去告诉了北曾参的母亲;野人毛遂坠井而死,有人跑去告诉平原君,平原君还以为自己的门客丧生了呢。两个时空里的两个人,却同姓同名,并因此而成为故事,这难道不真是最佳的小说吗?笔记小说的妙处,就在于给了我们太多的想象空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后一篇:打造情眼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