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的女儿原来也叫"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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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月亲子/育儿妈妈随笔育儿 |
分类: 妈妈随笔 |
妈妈第一次认识Jim Rogers(罗杰斯)是2004左右通过他的书Adventure Capitalist(《资本家的冒险》)。那时并不知道他是投资大师,但却深深被他的书所打动,心潮澎湃,幻想着什么时候也能做一个云游世界的大侠。他在书中对中国的描写颇有见地。他曾经两次横跨中国 - 一次骑摩托车,一次开着特制的奔驰车。据他说他是完成横跨中国自助游得第一人。就一个人,不懂中文,了不起的老外!
后来很久没有跟踪他的情况,有一次在书店里翻了翻他的新书,书上写着,"这本书献给我会将中文的女儿 (To My Chinese Speaking Daughter)"。他举家迁到了新加坡,可能是为了女儿,可能是为了更接近亚洲,尤其是中国。
今天有一则新闻,说罗杰斯参加会议,都要带着5岁的女儿乐乐。一旦人们问到他对中国投资的预期,他就会让女儿背诵唐诗《清明》做为回答,说女儿是在中国最成功的投资。这极大的引起了我的兴趣,就查找了一些相关的资料。罗杰斯爱女心切,看起来是个好爸爸。罗杰斯为女儿乐乐写了这本书《投资大师罗杰斯给宝贝女儿的12封信》(A Gift to My Children: A Father's Lessons For Life And Investing),罗杰斯将他过去做为投资家和冒险家所学来的知识,写成一封封的信,留给两个女儿当作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我在网上找到了几封,读起来受益匪浅,以后慢慢介绍。
60多岁得女的罗杰斯,在衣服上印上"我是爸爸".
在书中罗杰斯说:
"你们的父亲是位投资家,也是个勤奋的人,尽其所能得学习新知识来赚钱,所以才能在三十七岁时退休。我想告诉你们我从这些经验中所学到的东西。
我是个乡下来的孩子,一心想著如何赚到足够的钱使自己自由自在、毋须听人使唤。我五岁时就在棒球场捡空可乐瓶去换钱,这是我第一份赚钱的工作;六岁时就在球场中有自己的摊子。
最后我到了华尔街,在这里我发现最佳的赚钱机会──竟然有人付钱给我发挥我的热情,附加奖赏则是尽可能的认识这个世界。一旦赚够足以让我退休的财富,我就不再需要工作,也因此可以随心所欲的环游世界,并满足我想知道世界是怎么运转的学习热忱。
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喜欢找事做,而且大多做得相当成功。但现在,这世界上能带给我最大快乐的是我的家庭。我的最新探险,就是在二OO三年及二OO八年生的两个宝贝女儿。为了你们两个,我要与你们分享下面这些应该知道的重要事情,使你们也能过成功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