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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配发灭火器就人性化了?

(2010-04-19 00:07:02)
标签:

城管

灭火器

杂谈

    今日报载,延庆县为城管配发了灭火器,进一步彰显了执法的人性化。

为城管配发灭火器实属必要之举,近段时间,市民因拆迁纠纷自焚事件时有发生。城管配发灭火器能够及时施救,可以将伤亡降低到最小限度。当然,若有市民和城管发生纠纷,言行过激时掀翻或点燃执法车,城管手中有了灭火器,也可及时自救,避免车毁人伤。配发灭火器无论是施救还是自救都是对生命的敬重,“彰显人性化”的表述不无道理。

笔者搞不懂的是,城管横空出世不过十余载,城管的装备却一年上一个台阶。记得当初成立时,一个红袖套一本发票就可以绕世界地执法,小贩也很配合。不知从何时起,负责管理游商散贩的城管,开始配发头盔、警棍、盾牌、防刺背心……

小贩还是原来的小贩,手里无外乎秤砣、板车、煤气罐之类,这些东西固然有一定的杀伤力,但凭小贩的胆量绝不会贸然首先使用。该罚的时候小贩只会掏钱认罚,被没收的时候,小贩也只敢打“烟酒”的主意。

而我们的城管,随着装备的提升与更新,执法的文明程度却明显下降。小贩稍有微词,城管便粗言相敬甚至拳脚相向。小贩遭殴似乎成了城管的保留节目。如今,城管又管起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强制拆迁工作,这可是一项安全系数很低的活儿,拆迁户不像占道经营的小贩,房价见风涨,拆迁户怎能不誓死捍卫自己的既得利益,以死抗争。

城管配发灭火器,笔者认为不见得是件好事,关键是城管要更新执法理念,文明执法,人性化管理,给执法对象几丝尊严,这些举措若不能兑现,纠纷矛盾只能会不断激化。自焚者有灭火器对付,那跳楼者就得准备气垫床,服毒自杀者就得准备救护车。照此下来,“执法的人性化”是进一步彰显了,城市管理的成本也在不断攀高。再则,城管穷于应付执法对象自戕的方式,久而久之,何以堪此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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