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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血案宣传部也患精神病?

(2010-04-13 22:52:05)
标签:

合浦血案

精神病

杂谈

1216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发生一起凶杀事件,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目击者称,行凶者是一名40岁左右的男性,已被警方抓获。广西北海市宣传部称,行凶者系一名精神病患者,其在小学生放学途中追砍路人,造成上述人员伤亡(新华网)。

今天下午330分,北海市公安局举行了4.12案件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事件的大致经过及嫌犯的相关个人资料,但只字未提“精神病患者”,有记者向新闻发言人问及此事,答曰:“嫌犯是否为精神病患者有待司法鉴定后方能公布”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合浦4.12血案,在案发2小时后,北海宣传部即向众多媒体宣称嫌犯系精神病患者。此消息一经披露,立即遭到广大网友的质疑。

精神病的鉴定程序较为复杂,即便有过往精神病史,也不能确定其目前为精神病患者。北海市宣传部在嫌犯未经司法鉴定前,就轻率发布凶手系精神病患者,显然是极不负责任的。

宣传部担负着政府发言人的角色,为政府“揽功诿责”自然是题中应有之意。但是一个负责任的机构或团体,面对突发事件首先应从自身上找原因,而不是一开始就指责事故的发起者。“嫌犯为精神病患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政府的责任,但是,此信息的发布要真实准确,否则只会弄巧成拙,“漂白”的初衷反倒落个“抹黑”的结果。试想,嫌犯经司法鉴定后为精神正常人,宣传部这则“嫌犯为精神病患者”的新闻发布,不仅造成了社会舆情的混乱,也为司法诉讼阶段增添了不小的麻烦。

大凡遇到突发事件,宣传部应和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或在得到相关部门授权情况下才能发布信息,以此确保信息的翔实可靠,挤压谣言生存的空间,维护政府的公信力,确保舆论导向的正确。若一味推卸责任,刻意政府的清白,都是不明智之举,甚至有“神经错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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