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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黄光裕的律师提个醒儿

(2010-02-21 03:36:15)
标签:

黄光裕

获轻刑

杂谈

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华夏时报)。

黄光裕已被拘留了15个月,倒逼超押的底线。此案先后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期间,可以两次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但按照程序,该案应当在退回补充侦查结束后的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内提请公诉。于是乎,检察院也顾不上欢度新春佳节了,拽着牛年的尾巴,在大年三十向法院提起公诉。

黄光裕案的影响面不亚于赖昌星案,在黄光裕被捕后的数月时间里,先后有十几位高官涉案落马,其中有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国家税务总局一处处长孙海亭(排名不分先后),此外还有300多位厅级以下官员被调查。

这次对黄光裕提起公诉的罪名之一是“单位行贿罪”,行贿罪如果是个人行为,按照我国刑法,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单位行贿,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此推断黄光裕将获得轻判,当然“轻判”与他推倒的“高官多米诺骨牌”不无关系。面对轻判,黄光裕仍不肯罢休,黄氏家族的“大挽救行动”如火如荼,“黄金律师团队”正在秣马厉兵,准备在下个月的庭审阶段一显身手。黄氏家族有60多亿资产,为了“捞人”砸出一半都值得,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再说了,国美集团的“掌门人”老蹲在牢子里也不是回事。

行文至此,笔者不禁为黄的律师担心,黄氏的“交代牙膏”已挤得差不多,揭发的资源也近乎枯竭。倘若黄光裕走火入魔,步龚刚模后尘打起律师的主意,或者哪位京都来的大律师不慎朝黄光裕“眨眨眼睛”,让黄氏捞了根减刑的稻草,监狱里岂不又多了个“李庄第二”。

    借此机会给黄光裕的律师提个醒儿:“小心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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