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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含冤死去的狼犬鸣不平

(2009-11-29 21:18:38)
标签:

成都

狼犬

枪决

杂谈

 1127日深夜,成都市电信花园小区内,两窃贼盗窃两民宅得手后,继续作案时被察觉。窃贼惊慌逃窜翻墙误入一独栋别墅院内,遭到两只狼犬攻击,窃贼田某爬到桂树上,2小时后因流血过多死去。次日上午,东升镇派出所教导员带2领民警对关在铁笼里的两只狼犬执行了“枪决”。今天上午,死者家属向狼犬主人索要赔偿金15万元,狼犬主人企业家陶某为了息事宁人愿意赔偿4万元,死者家属不依不饶。律师称,狼犬无过错,狼犬主人也不必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成都晚报)。

首先,笔者为两只恪尽职守的狼犬惨遭枪杀表示愤慨,对它们的惨遇深表同情。

正如律师所说“狼犬无过错”,一栋价值数百万的豪华别墅自然要加强安全警戒工作,私架电网法律不允,聘请保安佣金不菲,一旦出现人身伤亡,雇主还另需破费。权衡利弊别墅主人将此重担托付两只狼犬,待遇无外乎“包吃包住”,两只狼犬忠心耿耿为主人看护宅院数年。

27日二窃贼侵入狼犬的“责任区”,“口头警告”20分钟不见相关部门或主人前来处置。在窃贼用利器或砖头威胁狼犬生命(以上情节因当事“人”均已死亡无法举证),狼犬被迫“自卫”将施害者咬伤,此举完全符合狼犬的职责要求,对窃贼的死无需担任何责任。

窃贼受伤后尚能爬至树上,足见其伤势没有致命,狼犬无能力履行“及时抢救义务”,抓贼居民误以窃贼爬至树上脱险,面对两烈犬不敢贸然施救也情有可原。警察“枪决”狼犬依据的是“对疯犬、传染病犬可实行捕杀”显然荒唐。被枪决的两只金毛巡回犬掬态可爱身体健康,尚办了“身份证”,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宅主陶某面对警方软硬兼施的“沟通”,竟同意对“相伴7年”的爱犬处以极刑,虽属无奈,其人性也有瑕疵。此事完全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不必让狼犬当“替罪狗”,事后怕遭死者家属侵扰,陶某又愿出钱摆平,“犬财两空”令人嗤笑。

笔者敲打此篇博文时,两只金毛巡回犬的身影久久挥之不去,人们形容忠诚时总爱说“如犬似铁”,从未听说”狗背叛了主人“。至于主人绝情于狗倒屡见不鲜,宅主陶某就是近证。

诺奖得主《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曾说过:“我接触的人越多,反倒与狗越亲(大意)”,此话虽偏激,但在冷遇诚信崇尚功利的今日,惟有狗的秉性不改,令人感慨沉思。

笔者以为必须尽快为被错误执行“枪决”的两只狼犬“平反昭雪”,施以厚葬,以抚民怨。

   谨以此文沉痛悼念两只忠贞

   不渝死于非命的金毛巡回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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