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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卖淫案 昆明版的日全食

(2009-07-23 01:48:08)
标签:

昆明

处女

卖淫

杂谈

五百年方能一睹的日全食在惊赞声中谢幕了,令人略有缺憾是昆明地区只能看到日偏食,无法身受日全食所带来的惊悚与震撼,但是失必有得,昆明人却“大饱眼福”地一睹了长达45天的小学生卖淫案昆明版日全食。

之所以称昆明小学生卖淫案是昆明版日全食,皆因为该案中具有标志性的细节都被雪藏了。该案中的“女一号”陈艳“历史性卖淫”案竟能传奇般告破,跨省追捕到的三位嫖客,让我嗅到一股“自告奋勇”的味道。在一无准确时间二无确切地址三无具体嫖资的情况下,三位嫖客以“剑客”的勇气写下了一份罗生门版的认罪书。切莫小窥这三分认罪书,它可以决定陈艳生父囹圄岁月的长短,按刑法规定介绍容留卖淫罪,情节严重者(须三次以上含三次)可判10年徒刑,陈艳生父审判在即,不多不少的三位嫖客“横空出世”令人备感低级粗糙。陈艳与其继母“大义灭亲”,佐证刘仕华介绍容留卖淫,简直置常识于不顾,亲族之间煮豆燃萁式的操戈太不近中华传统之情。陈艳同父异母的两位小妹不知卖淫为何物,竟被治安协管员在“烂事”的吼骂声中被强行按跪于十字街头,少女的人格和尊严荡然无存,警方连一句道歉之语都懒于启齿,笔者已出离愤怒。

昆明3.16事件本是一桩很普通的治安案件,警方过错在先,因“简单粗暴”致当事人容辱身残,警方只要敢于担当认错知改,民意尚可原谅。令人费解的是警方在第一回合败下阵来后,却秣马厉兵誓死要打赢这场“不对称战争”,出动“精兵强将”将一家羸弱七口一网打尽,连两个牙牙学语的幼婴都不放过,目的就是要为刘仕华罗织罪名,因动作过猛竟闹出三位嫖客有九个籍贯的笑话。

陈艳一家苦苦挣扎于社会底层,扭曲的家庭灰色的人生令人嘘唏,生父唆女卖淫更是旷世悲剧,甚至连案件的命名都遭世人诟病,“小学生卖淫案”怎么听怎么别扭,天真无邪的小学生竟和龌龊不堪的卖淫携手联袂,蒙羞受辱的当是社会而绝非个人。

“小学生卖淫案”事过一月有半,且不断发酵,各大网站与纸媒穷追猛打,“批”兴未艾。究其成因,是昆明警方的下作表演所致,我们真不知道在“简单粗暴”中前行的昆明警方还要走多远,广大网民追求真相的执著,坚守正义的胆识,昆明警方万不可低估。

顺便说一下,日全食作为壮丽的天文景象极具观赏性,而昆明版的日全食屏蔽事实,遮掩真相,它给人们的最终印象一定是一出不堪入目的社会丑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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