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为何不会绝“种”
(2009-04-25 23: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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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质遭强奸杂谈 |
几年前,湖北鄂州警方搞出一场荒唐的闹剧,为了“获取证据”抓捕罪犯,竟让报案人在警察地眼皮底下二次遭强奸,结果罪犯顺利脱逃。警察一句话气得我两天没睡好觉,“只要证据在,迟早会抓到他”,时至今日,还不知罪犯是否抓到。
警察要确保人质的生命安全,这一点无可厚非,毕竟生命无价。问题是,劫匪如此嚣张,在劫持期间竟敢强暴人质再次犯罪,警察对此无制止之措,似乎有些说不过去。试问,如果劫匪闯进学校劫持小学生,当着警察的面对学生施暴,仅因为“一把锋利的菜刀始终架在被劫持人的脖子上,为了确保人质安全”,也只能任其胡来,岂不荒唐。对劫持人质事件,我没有现场经历,对细节和变数的处置不敢妄加揣度,只是对人质“安全”的含义稍加质疑,除了人质的生命外,其余是否都无从考虑?警方一再强调,确保被劫持人不受伤害,遭强奸算不算伤害?
借此机会我还要对撰写此篇新闻稿件的记者拍上一块砖。被劫持人遭强奸的情节是记者目击,还是警方介绍,抑或受害人自述?如果不是第一个理由,被劫持人遭强奸的情节完全可以省略或缓报,如此重大突发事件,围观与关注者逾万,为什么不考虑受害人的隐私呢?让她无端再次遭到舆情的强暴。当然,记者披露此情节或许自有其用意,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