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成人夸奖着少年儿童的天真烂漫,善良无邪时,网上一则新闻惊碎无数颗眼球。重庆一名11、2岁的小学女生,把一个一岁多的婴儿,关在电梯里残暴地踢打,致重伤不醒人事。于是,众人惊悚的同时,愤怒不已。
众多心理工作者给予女生施暴的心理原因分析,把女生行为原因归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之类,却忽略了一个重要原因,人之初,本无善恶。善恶是在人类社会环境中,按照人类群体生存生活的规范,在文化里形成的道德是非判断。而人类无论文明程度如何,生死的轮回,大自然的灾难,个体之间的竟争,种群的较量,至今并没有脱离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自然竟争与选择的规律。
婴儿在没有受到惊吓刺激的时候,把毛毛虫揪成两半,把小鸡抓死,紧拎着小猫的一点毛皮,把小猫拎得喵喵惨叫,婴儿此时展示着自己力量的强大,得意洋洋,丝毫没有怜悯之意。婴儿内心没有残暴,只有他自己的快乐。婴儿的学习能力非常之强,一岁半的婴儿,完全可以用置换感知的方式,让他明白某种行为或表现,让人感觉不舒服,会引来麻烦。婴儿的模仿能力更强,模仿的对象,是他所能接触到的一切变化的人、事、物,婴儿长成了儿童,长成了少年,他们的模仿内容和对象,随着年龄的增加,不都是照单全搬,而是会在他们的人生阅识的经验上,灵活变通。这些,我们可以从一些描述少年儿童的作品里看到。少年儿童社会阅识浅,面对诱惑胁迫,大多数意志力弱,也容易盲从自己依赖信任的人,有些时候会被某些险恶的成人利用,做一些残暴的事情,替成人完成那恶毒的愿望。
不良的家庭人际关系,高压暴力型家庭教育,高压单调不近少儿心理的学校教育,能够让某些冢庭教育不力的少儿,用残暴行为来发泄内心的压抑和委屈;社会环境中出现的暴力场面,暴力新闻,以及影视文化作品中的暴力情节,游戏中的暴力打斗,这些都是少年儿童学习模仿的榜样。
重庆这位11、2岁女生的所作所为,是发泄自己学习生活的不快?还是被人利用指使?不得实情,只能从理论上做如此陈述。但不管原因是哪番,毕竟是小学高年级学生,只要不脑残,大体上必定知善恶,明是非。对待一个婴儿,行为如此残暴,且又能装得若无其事一样,和原原奶奶一起找原原,足以说明她的心灵之狡毒,非一日所种,也非一日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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