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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吊带去探险

(2009-07-14 21:13:59)
标签:

驴友

aa制

组织者

吊带

骆荣

重庆

杂谈

分类: 奇文转载
万州山洪暴发的遇难人数已经上升到16位。

  无论有多少人为他们的平安祈祷,也无论有多少人攻击驴友的行为,都与逝者无关了……

  对此有很深的感触,是因为我也曾是驴友,也曾遇到过无数危险,如果不是因为运气和概率,也许上这类新闻的就可能是我和我的那些朋友们吧……

 重庆自助旅游团遭遇山洪已致13人死亡(组图)

  穿吊带去探险?

  在一张图片上,一个被搜救出来的MM穿得很少,被讥讽为“穿着吊带去探险”,脑残得可笑。

  另外GG被救的照片,也被讽为“不专业”,对探险地缺少足够的了解、没有足够的装备。

  当然,这次情况比较特殊,他们本来就是去峡谷,据说被救的好几个都是穿着泳衣。那个MM身上穿的“吊带”,大概就是泳衣吧。

  但据我所知,驴友的组织往往松散,不专业、准备不足是常有的事。

  以我自己的经历为例,其实又何尝不是“穿着吊带去探险”呢?

  穿吊带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根本没有觉得是去探险,以为只不过是去休闲、去放松、去尚未开发的清静之地感受大自然而已……

  谁事先预知到种种不可测的危险呢?

  正是这种掉以轻心的不以为意会给驴人带来的生死攸关的历险。

 重庆自助旅游团遭遇山洪已致13人死亡(组图)

  几次可怕的驴行冒险经历

  除了箭扣野长城的惊魂,还经历过另外几次后怕不已的险境……

  穿着吊带那次,是去深圳一个还没开发的海岛大辣甲。

  那里的海水清澈透明,潜到海底,就能看到美丽的珊瑚,还有可能踩到海胆……

  据说水质可以媲美泰国海岛。

  于是我们就跟着去过几次的组织者,兴冲冲地去了。

  我们带了帐篷,打算租船到岛上过夜,看静夜的海上星空和明月。

  到了海边,风云突变。尽管之前预订过,船主却拒绝租船给我们,听说台风要来了,香港已经挂了橙色警报。

  我的本能反应就是偃旗息鼓。

  但去过一次的却不甘心,认为船主小题大作,找遍了村子,终于找到两条愿意带我们去海岛的小船。

  我不想去,却扛不过大家的游说,终于上了船。(在万州那16个遇难者里,是不是也有本来不想去的呢?)

  到了海岛,小船开走了,我生出一种莫名的焦虑……

  但岛上的确很美,很快冲淡了这种情绪。

  大家开始一起扎帐篷。

  可是顷刻间,乌云翻滚,暴雨倾盆,台风来临。帐篷被风刮走,根本无法固定。

  过夜是不可能了,我们全部挤在一个悬崖下的小洞里,只想赶紧回去,以免在小岛经受已知的和未知的危险……

  要命的是,小洞里没有信号……

  组织者终于担心了,冒着暴雨跑到外面去打电话给送我们来的船夫,要求他们来把我们接回去。船夫却拒绝,说是台风太危险。组织者跟他们几经沟通,最后强硬地表示,如果不来,我们在岛上出了任何事情都要由他们负责。

  在威胁加钱的诱惑下,他们最后答应来。

  但我心情同样紧张。如果台风那么危险,我们能平安回去吗?

  上了小船,我更感到害怕——台风之下,海面翻涌,四面都是像天空倾覆的海浪,这小船在茫茫大海上起伏颠簸,就像一颗沸锅里的小芥子,看不到任何希望!更可怕的是,船上没有救生衣!如果翻船,会不会游泳在这样恶险的大海里没有任何区别!

  我穿着吊带(其实穿什么都一样),不敢再看大海,坐到船底,跟同船的她们手拉着手……

  一秒一秒地计数着时间和距离……从来没这么盼望过陆地……

  终于到岸的时候,我们的手因为握得太紧,差点都松不开了……

  回去后才知道,当天还有另一群驴友徒步穿越海岸线,结果其中一个被卷进大海,再也没有回来。

  还有一群驴友也是去海岛,因为没能找到接他们回去的船,最后只能向警方求援,半夜获救。

 

  这次经历在回忆是最可怕的,心理上的冲击太强烈了,从此对大海有了敬畏……

 

  另外一次是去官厅穿越永定峡谷。

  本来没什么危险,但由于缺乏了解,我们开的是一辆商务别客车,在悬崖边窄小的山道穿行,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右边是山石荆棘,左边下面是峡谷。

  为了安全,我们尽量向右边靠,但仍然遇险了!

  其中恰好有段路塌方,车猛地停下来,左轮已经半悬在空中!

  右边已经紧紧靠着山石,左边一开门就是悬崖,几乎连下车都没法下。

  而且无法改道、无法掉头。

  我和另一个MM心惊肉跳地从车里爬了出来减轻负重,组织者想尽办法,终于把车蹭过了那段要命的塌方路段……

  车身伤痕累累。

 

  去瑶寨徒步也同样经历了塌方。

  那次是在深夜,同样右边是很陡的山崖,左边是很深的峡谷……

  用头灯电筒照着路,请的是当地武装部长当导游。

  导游走在最前,我跟着他。走着走着,只听扑的一声,导游突然不见了。

  我大惊,用电筒猛照,发现前面有塌方,导游整个身体都掉了下去,只有双手死死把住路面!如果掉下去就是万丈深渊!

  七手八脚把他拖了出来,全身都是冷汗……

 

  几个可怕的故事

  除了自身经历的危险,还经常听到驴友不幸遇难的消息……

  听说一队驴友,也像我们一样,深夜徒步峡谷……走着走着,有驴友意外失足掉进了峡谷,过了很久才发现,就这么离去了……

  一大群驴友组织露营活动,扎下帐篷,半夜山洪暴发,大家惊慌逃命,终于得救,但有两位驴友却再也回不来了……

  另有一大群驴友,也是露营活动,看似没有任何危险……半夜河流涨水,同样惊慌逃命……有几位陷在河中,怎么都够不着,众人打算到天亮再救。天亮了……那几位驴友已经因河水太冷而冻僵,失去了呼吸……

  还有一支小分队去森林探险。其中一个胖子行动迟缓,被众人嫌弃。随后胖子被蛇咬,行动更为困难。这时,大家发现迷路了……大家打算放弃胖子(驴行经常是关系松散的乌合之众,很难要求大家舍己救人)……有一个人坚持背着胖子,最后也背不动了,含泪放弃……走出森林后,这个人重回森林去找胖子,已经尸骨无存……在他心上留下道德上永远的拷问。

  ……

 

  自助游本身是很美好的,但也隐藏着种种危险……就像生活本身,美好但危险。

  在出发之际,谁又能知道遭遇到的是什么呢?

  危险总是那么具有致命的诱惑力。

  我当然不认为驴行本身很脑残。但任何未经大脑思考就出发的行程,总会更为危险。

  下次自助游之前,做好心理准备吧……不要仅仅一厢情愿地YY未知路途。

  一切皆有可能。

 

 

重庆驴友山洪遇难:“原教旨驴友”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衙外(冰熊)

 

2006年7月9日,广西南宁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不料夜晚露宿时山洪暴发,一个网名叫“手手”骆姓女孩被洪水冲走身亡。其后,手手的母亲状告驴友,要求另12名驴友赔偿35万元。是年10月,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人状告一同出游的驴友案,法院的判决令全国户外界及法律界哗然。图中穿着吊带去探险的骆小平、黄金玉为手手父母,而第一被告梁东华为当时的“领队”。我现在查到的这套资料是当时一审的判决书,据说后来梁东华及其同行11名驴友又提起上诉,二审的判决好像是每人赔偿3000元。当然,这只是我的记忆和道听途说,有没有这回事,我不敢确认。

 

2007年3月,24岁的央视女编辑夏子(网名)在参加网友自发组织的户外活动时,在北京灵山遇难,夏子的父母为此将两个召集活动的发起人“海”和“玛瑞亚”诉至法院,索赔40万元。后来的判决结果跟广西“手手案”大相径庭:海淀法院认为,自助游区别于其他商业活动的本质在于赋予了参加者更大的主动性,每一名成员均可以自由地表达主观意愿。而领队本身也是参与者之一,只是需额外承担制定出行线路、经费管理、协调成员意见等责任。本案中的领队并没有从活动中收获额外利益,虽然事后表明此次活动计划不够完善、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困难缺乏准备,但两名组织者发起活动本身尚不具备违法性,对夏子的死亡没有过错。据此,海淀法院驳回了夏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夏子之死与两名组织者无关。

 

2009年7月11日,也就是广西“7.9事件”的三周年零两天,重庆驴友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乃至世界的山难,据最新消息:截止7月13日21时,35名驴友中,16人获救,已打捞起遇难者遗体16具,尚有3人下落不明,搜救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现在是14日凌晨2:30。昨天我在游记中说:“如果我不是乌鸦嘴的话,此次重庆驴友很可能就一下子了死了19人……”现在看来,另3名失踪者的确生存的希望微乎其微。去了35人,活下16人,这超乎了人们的想象,自然,其法律上的争议将超过之前发生的任何一次。我看报道,同是重庆驴友的律师骆忠,从她所认为的法律角度发表了看法。她说,如果按照广西的那个判决:如果确定是户外店组织的,就应由户外店赔;如果确定是领队自己安排的,应该由领队赔;如果大家是实行的AA制,同去的人也可能要担责任。

 

看完报道,我很想问一问这个叫骆荣的女律师,你自己既然也是驴友,你平时都是而且只是一个人出行吗?如果不是的话,而是组织者或曰倡议人,而你们在费用上又实行的是绝对AA制,你是不是每次都做好准备为每一个同行驴友的死伤担负全责?而假如你不是组织者或倡议人,只是一名参与者,你是否也时刻准备着为同行驴友分摊赔偿责任?而如果死的不是别人,而是你,你是不是早已经交代你的父母或者丈夫,时刻准备着去起诉跟你一起出行的驴友?

 

此外,我还要接着问:你是一个成年人吗?你难道出行前不知道登山会有风险吗?而既然知道有风险,你还参加,按你现在作出的法律解释,你如果是组织者或倡议人,就要但当全责,如此,你还要组织和倡议,你不是发贱吗?而假如你不是组织者或倡议人,你来参与这样的活动,我能不能这样理解,你就是来“祸害”朋友们来的?因为不管是你死还是他人死,你都将一个个体的本应自负的责任推到热心约你出来玩的“领队”乃至所有人身上,你这样的人哪里还是个独立、自助的“驴”?完全是个骡子!

 

当然,现在的重庆事故,背景还没有完全厘清,比如那个领队“超哥”组织大家出行,究竟是不是为了盈利目的,我看新闻,他好像是某家户外店的人。而要我说,如果有关方面能够确认超哥的确带有盈利目的,那么要他担当相应的责任,也是理所应当,哪怕他没有盈利,而只是“领队免A”,也可以在一定程度视为盈利。但如果超哥他们35人实行的是纯粹的AA制,超哥本人哪怕是户外店的老板,要他担当责任也是没有任何道理的。驴友出行,那个所谓的“领队”,无论大家管他叫组织者或倡议人也好,叫约伴人、召集人也好,其实他对其他人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你想来就来,不想来他也没有用绳子绑着你来,每个人都是成年人,都应该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觉得这是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是法律反而把它给搞复杂了。

 

在我眼里,广西的“手手案”判例完全是法官放大了民事诉讼的追责权,好在中国施行的不是判例法,所以才有了北京的“夏子案”完全不同的判决。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重庆逝去的近20名驴友中有一人的家属因此事而追责,索要赔偿,当地法院是参照广西的判,还是参照北京的判?这只有我们去静静的等待。

 

在下不才,这么多年来,在一个大约七八十人的驴友圈里,一直充当着召集人的角色。虽然我们一直是小范围玩,自2004年以来,从未上网发过召集帖,每次出行都是靠短信约,但从根本上来说,则跟广西的梁东华,北京的海和玛瑞亚,以及重庆的超哥,性质大致是一样的。为此,我不可能不关心类似的案情及相关判决。需要在此说明的是,本人既不是俱乐部的,也不是户外店的,而且除了搭些电话费外,一直实行的是最原始、最纯粹的AA制,每次出行选出一个会计,大家凑钱分摊费用精确到元。由于喜爱户外,也由于朋友信赖,我甘愿这样,但现在看重庆的律师驴友骆荣这么一说,真感到心凉——这以后还敢玩吗?

 

很显然,纵然一起出行的驴友并非都像骆荣律师这样看待问题,但谁能保证其出事后,他(她)的家属和亲人不会像骆荣这样想?而抱有的这样顾虑,全国的驴友都要深思一下。我今天就一直在想,除非一个人单独出行,哪怕两个人结伴出游,也总会有个约伴人或倡议人,那么,其中一个人出事又该怎么办,这里是不是还有“领队”担责的问题?这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样,只要还有驴友队伍出行,就会有“领队”这样一个角色,可现在作为律师的驴友都这样说,谁还敢再去召集?

 

我等待着重庆此事的结果,同时也在考虑,是不是要采取什么措施,比如制定一个类似契约或公约类的文书,来界定每个同行驴友的责任和义务——这或许也是全国所有驴友尤其是那些一直坚持着纯AA制原则的“原教旨户外运动爱好者”们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参与者所签声明

 

我也是老驴了,以前经常组织活动,纯粹AA制,都是业余玩玩。就是那个广西案件伤害了我们这些热心组织者,所以我现在极少组织活动了,其实我很想组织大家去开心的玩,就是那个可恶判决,还是北京判决合理!

以后组织者是否可以考虑换一个名词:志愿者。
比如一个队伍里有领队、线路计划制定者、财务、安全员等等,我们都称之为志愿者,大家平等,都是AA,并且出去之前签订一个申明:

参与者所签声明
                                           声明
  声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与声明人关系____________紧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个人病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请说明详细情况)
  本人现报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助游活动并自愿声明如下:
  1、 我已经年满十八岁,生理健全,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我了解到本次活动是非盈利性自助游活动并具有一定危险性,我将对自己的行为和安全负责。我报名之时已经对本次活动做了充分了解和准备,活动全过程我都将按照相应的行程进行,不单独行动。我知晓本次活动的志愿者集体与同行人均为自由、自愿参加并无偿提供活动的援助、支持者,如在活动中发生意外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我不要求组织者承担赔偿责任。
  3、 活动进程中如有纠纷或发生损害后果,我及我的亲属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解决。
  4、 我知晓本次活动全程由******保险公司承保。
  5、 我知晓并接受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属活动志愿者集体。
  我保证以上我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全部真实,声明的内容全部是我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声明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亲属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声明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为什么非要拿生命开玩笑呢?

 今天忙碌了一天,身体疲惫,心里想法却很多,最大的感慨是不要拿生命开玩笑!

  刚刚接到消息,已确认14人遇难,5人失踪,16人获救。驴友喜欢探险,本无可厚非,但现在很多人的安全意识却很淡薄,做法值得商榷。

    这次是重庆一个论坛户外组织的活动,一位名叫“超哥”的驴友发贴,邀请爱好者此次穿越探险的,而且在帖子中还特别说,逃票不从景区大门走,可以节约50元。还有就是活动组织者不对本次活动风险负责。

   遇险的人员,没有通过旅行社、旅游局组织,也未经潭獐峡风景区管理部门同意,而是在当地一村民指引下,于11日下午自行进入潭獐峡区域未开发、开放的地缝峡峡段,进行探险穿越活动。据一位村民回忆说,当时还告诉他们要下雨了,山洪可能会爆发,可惜他们都没听,继续进入,结果惨剧发生。发起者“超哥”也未能幸免。

   这种网上论坛组织的探险活动出事已屡见不鲜,很多事后都为该谁负责而争论,甚至闹上法庭。这种事该谁负责是法律工作者探讨的事,但我的感触是:无论多么勇敢的行为或是活动,没有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都是盲目的,不可取的。

   从昨天接到第一个救援电话开始,重庆、万州、云阳三地上千名武警、公安、村民、干群冒着生命危险联合搜救,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我不说了,我们的前线记者通宵未眠,回来后剪辑片子,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差点晕倒在机房。

   为什么非要拿生命开玩笑呢?为什么不想想你的家人朋友呢?

   大自然的是无常的,是不讲情面的。

    祈福的同时,请生者更加尊重生命吧!

 

重庆驴友遇难祸在缺失科学精神和敬畏之心

阿湘子/文

我一直主张,人有选择冒险生活方式的自由,但必须对生命保持必要的敬畏,这是一种必备的人生态度,也是从社会秩序中分离出来的一种人性的担待。

7月11日,地处万州区与云阳县交界处的潭獐峡流域因短时阵雨引发山洪,河水猛涨,导致35名在峡谷中游泳的“驴友”被突如其来的山洪冲走。截至13日晚,16人成功获救,确认15人不幸遇难,4人失踪,损失不可谓不惨烈,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此35名“驴友”系网友自发组织的自助游,没有经过潭獐峡景区入口购票进入,由当地村民带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此前,当地村民曾提醒他们,前往的区域还没有对游客开放,马上要下暴雨,河水上涨特别快,很危险,并劝说他们不要去。但35名“驴友”仍然决定继续前行。

驴友出行的方式,讲究散漫自然,讲究率性而为,这是人性的解放,在都市的喧嚣中选择短暂逃离,到大自然的寻求空谷幽音,是一种十分惬意的行为方式。对于驴友不幸遇难,我无意谴责这种方式和主张的本身,并对他们的遇难表示哀思,我只是提醒,保持对生命应有的敬畏,对于我们自己,对于家人,对于社会都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态度是人存活在社会秩序中的一种必需品。而获得这种必需品的唯一途径是相信科学,相信规律,毕竟,面对大自然的凶险,我们单个的躯体太过于脆弱。

驴友的出游方式是个性行动的表达,不管此行你是尽兴也好、失误也罢,耗费社会太多的人力物力为你的冒险行为埋单,毕竟不是一大快事。如何才能避免悲剧呢,我觉得保持一种科学态度和敬畏之心尤为重要。

在此次出行中,“驴友”们被当地村民劝告他们前路险恶,却被他们当成耳旁风,继续不舍不弃,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和选择。这种选择自然是个不尊重客观规律、不听劝告的严重失误。其实,“驴友”当中当时要是有人跳出来为反对继续前行,那么这次的灾难损失也会减少很多。面对危险,面对生命,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呢?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对生命多一份敬畏之心呢?

但愿那些远去天国的驴友的血的教训,能唤起苟活者以及更多的敢冒风险的驴友的珍视,我们的风险,只有建立在适度的挑战精神、科学的头脑和装备、充分的准备工作、适时而变的研判上面,才能将驴友精神进行到底。

重庆遇山洪旅游团死亡人数增至16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3日23:51   华龙网

  华龙网7月13日23时讯(数字记者徐兴渝)  今日23时,记者从重庆市云阳县委宣传部获悉,今晚19时10分,搜救打捞队在云阳县泥溪乡境内又打捞起一名女性遇难者遗体,至此,遇难者人数增至16名。 

  据悉,7月11日下午发生在重庆万州区潭獐峡山洪灾害事故,截止今日21时,35名自助游“驴友”中,已有16人成功获救,已打捞起遇难者遗体16具,尚有3人下落不明,搜救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记者了解到,这16名幸存者,经云阳县人民医院全力救治,现已全部康复出院,15人被云阳县政府委排专人于12日、13日分别护送返家,有一人被遇难者亲属留下参与善后工作。目前,已经有11位遇难者的尸体得到家属辨认。 

  据了解,保险公司的赔付工作也在进行之中,市政府还给每位遇难者家属发放2万元抚慰金。 

   

    当初户外,老驴就教导我们,安全第一。

    穿越南漳穿山河的时候,看到峡谷中两边比人高出许多的水迹,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恐惧。

    穿越保康九路寨无人区的时候,因为天晚的时候一直没有合适的扎营地,被迫选择在河道边。过了几年后,老张(老驴,国子)告诉我,当晚下小雨开始,十分疲惫的他一夜没有睡,担心山洪,担心出事。至今想起,心中尚有恐惧。

    出去越多,越觉得如何讲“安全第一”都不为过,和老司机一样的感受。

   

    科学精神是提高户外活动层次的必要条件。

    山洪跟一般河流发洪水有很大的区别:一般的平直河流发洪水,洪峰形成较慢,而且水位的变化和平常的水位差别很小;而在山地峡谷中,由于落差很大,水流坡度大,平时水位很浅,一旦下雨,大范围的水流汇集下来,形成山洪,水位上涨非常快、非常高,几乎很难躲避。所以,夏季到峡谷游玩一定要对天气变化有所了解(包括上游的!有时当地不下雨,上游下雨一样形成很大的山洪!),扎营时忌讳在河道中扎营,并要观察地形,包括当前水位、从水迹线了解曾经淹没过的位置、撤退方向等,并交待落实到每一位队员。遇到天气不好,最好夜晚留有值班放哨人员。
  灾难让我们警醒,一定要懂常识。特别是领队,一定要有相关专业知识,要实实在在的准备很多相关信息,并把有关的知识和信息传达给队员。

    当我们对信息没有十足的把握时,不妨学会放弃。毕竟安全第一。

 

    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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