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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生弑师案开审 庭上称教授该杀

(2009-07-07 19:22:51)
标签:

法律

检方

证言

政法

程春明

北京市

杂谈

分类: 奇文转载

政法学生弑师案开审 庭上称教授该杀

核心提示: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大弑师案,在北京市一中法院开庭。据悉,付成励在法庭上态度非常强硬,认为死者程春明的行为不配为人师,该杀,并表示如果他能出来碰到此类事情他还会这样做。而其前女友的证词则对他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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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成励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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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明 资料图

  广州日报7月7日报道  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大弑师案,在北京市一中法院开庭。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没有公开审理此案。

  据记者从参加庭审的人士处了解,付成励在昨天的法庭上态度非常强硬。其承认杀人但是否认犯罪,其坚持此前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的观点,认为死者程春明的行为不配为人师,该杀,并表示如果他能出来碰到此类事情他还会这样做。

  女友证词对付成励不利

  据悉,付成励在案发后一直称,他杀害法大教授程春明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要报复,二是要“杀一儆百”。报复程春明的原因是程春明抢走了自己的女朋友,程春明在其有妻子的情况下还和自己的女朋友发生性关系,造成女友和自己分手。

  在昨天的法庭上,检方出具的证人证言显示,付成励为之杀人的其前女友陈某,在司法机关所作的证言,却对付成励极为不利。比付成励大三岁、也曾是法大学生的陈某在证言中称,2003年时,她与该校教授程春明保持了一年多的男女朋友关系,与程春明发生性关系是出于“自愿”,并非有媒体报道的“潜规则”,后来其考上了法大的研究生,也是靠自己的实力,与程春明无关。

  凶手有可能被判死刑

  检察机关认为,付成励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方在庭审时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付成励“不予从轻判处”。

  据悉,付成励杀害程春明后,当场拨打报警电话并在杀人现场等候民警到来将其带走。付成励据此认为,他的做法属于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应对其从轻处理。对此,检方予以否认。

  有关检察官表示,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可以从轻判处”。而付成励作案前已经想到全部后果,对杀人后果深思熟虑,其自首是出于“规避处罚”的目的,而非“认罪”,所以不宜“从轻判处”。此外,付成励作案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但是“不后悔”,毫无悔罪表现。

  有关人士分析,付成励站在法庭上也拒绝悔罪,他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北京青年报》供稿)

你的真问题是不懂处理恋爱挫败

[分手的真正原因,是你太“热情”]

2007年北戴河一次游玩,你认识了陈同学,并发展为恋爱关系。经过初期的甜蜜,你们的矛盾逐渐显现:你过于热情,这对于一个初尝恋爱的人来说,是正常表现,但陈显然已经难以忍受:“我喜欢静,想有一份自己支配的空间,不喜欢整天粘在一起”。你的好友亦证明你们有这方面的矛盾。恋人间有这种矛盾,本是极其常见,因此分手的也不少...

[面对情感矛盾,你本该调整自己]
但你不懂得,光有爱是不够的,感情还需要经营,你犯了初恋者普遍的毛病。所以面对你们的矛盾,你没有去正视,没有去理解,没有去体谅。而是一味的对对方更好,其实这时候,你应该做的是调整自己的行为...
[而你却错认为原因在程春明]
就是这样一种很常见、也很好理解的恋人矛盾,你竟然想不通。恰好女友向你诉说了之前和老师程春明的一段性关系。所以你找到原因了:陈的性格之所以如此,是受到了程春明那件事的影响。由此得出:程春明毁了女友“爱”的权利...
[所以你走上歧路,并且“自我中心”]
女友说出往事后,你对她越来越好,她反而越来越冷淡。为什么?因为你找错了矛盾的原因,你的补救自然是鸡同鸭讲,适得其反。听听你说的:“必须肩负起责任,一定要娶她”、“不承担责任就不算个男人”、“我要是对她不好,就会让她觉得我嫌弃她”。你知道吗,这样的思维看似“壮怀”,其实很“自我中心”,你的朋友李乐说得好:“也许对方未见得需要你承担这个责任”...
程春明只是你恋爱挫败的替罪羊
[程春明固然有错]
从普遍的道德和职业标准来看,程春明可能有这样的错误:第一,婚外情是不道德的;第二,为人师表,更不该搞婚外情;第三,涉嫌利用公职谋私,且可能有违公平(如利用手中权力让这些“特殊学生”变相获益,但程春明并非陈的直接导师,不存在这样的利益关系,且陈反复强调“自愿”)...
[但你真正在乎的还是“分手”]
程春明的这些错误,引起你的反感;因为发生在自己女友身上,更是让你仇恨。事实上,仅仅因为这种仇恨而杀人,也不是没有先例,有些人因为“处女情结”,就会仇杀和女友发生关系的人。但你不仅仅因为仇恨就杀人。你说“不分手就可以不杀程春明”,你说“分手的话就去杀程春明”,你说“如果要分手,生活就没有任何意义”。其实,“分手”在你心中的位置,远远大于“违反师德该杀”的价值坚持,也大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发生在自己女友身上”的仇恨...
[杀人,是转嫁你失恋的痛苦]
试想,就算没有程春明,因为女友忍受不了你,也可能最终分手,而以你这样的恋爱心态,难道不会做出其它过激行为?你要宣泄,而程春明的错误为你提供了靶子,但本质上你这是在宣泄,而不是在惩罚错误,所谓“伸张正义”不过是你泄私愤的幌子,程春明为你既不懂如何恋爱,又不懂如何分手的愚昧买了一份单...
忏悔吧,不要自欺欺人了
[你该明白:太不值了]
如果你不是杀人,而是像大多数恋爱失败的人那样,假以时日,走出阴影,继续生活,也许不久就会遇到真正属于你的美好爱情,那样多好。不过是一次失败的初恋而已,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太不值了,我们都为你惋惜。如果你接受过恋爱教育或性格教育任一种,都可能避免悲剧,这是社会欠你的...[详细]
[你该明白:错在你身上]
你在感情方面很不成熟,完全不懂怎么处理恋爱中的问题(救世主心态和执着奉献,会吓跑对方,这是心理学常识),所以才导致你和女友矛盾无法调和。但从你的表现看,你缺乏自省能力,大概很少想着检点一下自己,错都在别人身上...
[你该明白:你不是负责任的人]
你首先该向自己道歉,毁了自己的大好人生,多么可惜。你更该向程春明、他的亲友、和你的亲友道歉,你一口一个“负责任”,实则极端自私,为了泄一己之愤,完全不考虑他人。一个“伸张正义”的人,怎么可能眼中没有他人疾苦?...
也许让你怀着“替天行道”的悲壮感受刑,你会好受一些,但那样对受害者不公,而且混淆是非。你和你的众多支持者标榜的“正义”是虚幻的,就连批评你是“道德屠夫”的人都抬高了你的动机。直面自己的愚昧和自私吧,现在忏悔,并以此来警示后人,才是你真正的解脱。

 

辩题:轼师案:主要错误在付成励,还是程春明[加入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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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1002
主要错在付成励。那个教授道德虽不够高,但是也不至于非要杀死人家,谁能举手说自己没有道德错误?这个大学生心里好变态,自私冷酷残忍,而且还挺虚伪,给自己带扯大旗,事情就这么回事……
http://img1.gtimg.com/view/pics/18723/18723897.gif庭上称教授该杀" TITLE="政法学生弑师案开审 庭上称教授该杀" />
反方2936
主要错在程春明。首先从道德来说:该杀,为人师表,何况是有妻室的人,还搞自己的学生。换成你女朋友怎么想?杀人本身是个错误,但这个正义很难伸张,你拿什么去维护道德!只有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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