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法庭内刀砍妻子杀死表妹法庭人员竟然吓得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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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法庭内刀砍妻子杀死表妹 行凶后逃走(图)
厦门网
现场还留有血迹 发生血案的法庭 “快来人呀,杀人了!”昨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白邑法庭院内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一幕。在一起离婚诉讼案庭审前10多分钟时间里,作为被告的丈夫因为对妻子提出离婚不满,并迁怒于前来旁听的女方亲属,竟然挥舞镰刀砍向原告妻子及其家属,造成一死一伤惨剧。法庭工作人员竟然吓得躲藏了起来,而犯罪嫌疑人竟然大摇大摆地从法庭内逃走。 两人相继躺在血泊中 记者接到报料后,立刻赶到当地进行采访。在嵩明县滇源镇中心卫生院病房里,记者见到了死者丈夫李文华,他还一直守候在妻子张丽萍遗体旁,号啕大哭。见到记者后,李文华努力地调整情绪后,悲痛地讲述了案发经过。 据介绍,昨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白邑法庭即将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开庭前10多分钟,当事双方10多人陆续进入白邑法庭院内,并在法庭的院子里发生口角。 因为两人离婚一事,双方亲属以前就曾发生过多次冲突,而且积怨颇深。目击者说,在争执中被告人邓家喜骂咧咧地跑到车边,从车上拎出一把长镰刀后,嘴里一边喊着“砍死你”,一边挥舞着长镰刀冲向自己的妻子杨昌美(即该案原告),朝其胸部就是几刀。前来参加旁听的杨昌美表妹张丽萍见状,慌忙上去阻拦。没有想到,杀红了眼的邓家喜又将矛头对准了张丽萍,疯狂地朝张丽萍背部、腰部连砍数刀。 此时,杨昌美又挣扎着起来阻拦邓家喜行凶,在扭打中双手抓住镰刀,反而被锋利的镰刀砍掉了两个无名指。之后,两人相继躺在血泊中。 凶手逃之夭夭 面对这突如其来一幕,周围的人纷纷吓得大喊:“快来人呀,杀人了!”5分钟后,张丽萍的丈夫李文华才闻讯赶到现场,见到已经奄奄一息的妻子,慌忙喊人帮忙抢救。李文华说,法庭人员竟然吓得躲了起来,法庭里没有见到一名法警和法官。由于当时慌着救人,猖狂的犯罪嫌疑人,竟然扔下凶器后,嘴里骂咧咧地大摇大摆地从法庭里走了出去,然后逃之夭夭了。李文华说,自始至终没有见到法庭里的一个人。 警方搜捕嫌犯 随后家属拨打110报警,20多分钟后,警方赶到现场才将两名伤者送往当地的嵩明县滇源镇中心卫生院抢救,但张丽萍抢救无效身亡。杨昌美被火速转到嵩明县医院后,由于伤势过重,又被转到了昆明大医院进行抢救,目前还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死者亲属告诉记者,事发时法院无人干预,尽管院中停有车辆,院方也没有送伤者进医院,还是警察到现场后用警车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死者亲属表示,他们将向法院索赔300万元赔偿金。对此,法院也没有任何表示,并拒绝记者的采访。 案发后,嵩明县人民法院白邑法庭把大门锁了个严实,目的是防止记者进去采访。记者在法庭大门口看到,地上还留有许多血迹。 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派出大批警力堵卡搜捕犯罪嫌疑人。截至记者发稿时,杨昌美还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邓家喜也还没有捉拿归案。 死者家属:法庭有责任 据了解,死者张丽萍今年28岁,是寻甸县人,与丈夫李文华结婚才5年多的时间,有一个4岁多的女儿,而且还有残疾。 下午5时许,李文华父母陆续赶到医院,在医院的急救室里,见到自己儿媳的惨状,两位老人差点瘫坐地上。之后,情绪激动的家属纷纷在医院质问:法庭院内怎么会带进凶器?案发后,法庭人员到底哪里去了?为什么到现在,法院的人还没有一个说法? 死者家属纷纷认为,进入法庭后,法院方面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当事双方的人身安全。张丽萍的死,法庭方面存在很大的监管责任,应该为此事承担全部责任。 凶手原来是个“暴力狂” 熟悉邓家喜的人都说,他是个十足的“暴力狂”,结婚以来,经常殴打虐待妻子杨昌美,只要有不顺心的事情,回到家里就在妻子身上发泄,夫妻之间吵闹是经常的事情。杨昌美经常被邓家喜打得不敢回家,只好在亲戚家里躲藏。被劝说回家后,好不了几天,杨昌美又要遭受折磨。 夫妻双方曾签保证书 杨昌美的一个亲属,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原始的《保证书》,上面说,因为夫妻纠纷,双方亲属共同提出和好条件,邓家喜作出保证,保证从签订之日起夫妻双方相互尊重,改正原随便动手打骂和虐待女方的行为。 有知情者说,他们签下《保证书》后,夫妻双方确实好了一段时间,但是到了今年又出现了虐待妻子的行为,还到当地派出所处理过多次。半个月前,杨昌美受不了丈夫的虐待,跑到了表妹张丽萍家躲藏,并向法庭提出了离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惹恼了邓家喜,并产生了报复心理。 据《春城晚报》 |
26日中午在距离嵩明县城约20公里的滇源镇白邑法庭后院内,一男子挥舞镰刀砍伤两名女子,其中一人死亡。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邓加喜与受伤女子杨昌美是夫妻,死者张丽平系杨昌美的表妹。当天,因邓、杨两人的离婚官司将在13:00开庭,双方及亲友提前来到白邑法庭的后院等候。此前邓加喜一直劝说杨昌美不要离婚,但被拒绝。 法庭院内砍人致一死一伤的案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群众质疑法院内发生血案是"法院不作为",也有人质疑镰刀是怎样被带入法庭的。对这些质疑,嵩明县法院院长路晓琨陈述了当时的情况,凶案发生时间约为当天中午12时36分,当时白邑法庭共有3名在岗干警和一名人民陪审员。事发当时,法庭庭长及书记员正在一楼大法庭内审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另一名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二楼办公室内刚刚结束了对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听到后院传来喊叫声后,庭长等人立即冲到现场,当时场面混乱,他们一边保护现场一边报警。12时40分,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赶往事发现场。白邑法庭仅有的一辆使用多年的微型车当时正在当地修理厂修理。在法官和在场人员协助下,伤者由赶到的派出所警车送往当地卫生院。张丽平于13:00送到镇卫生院,约20分钟后不治身亡。此外,26日21时40分犯罪嫌疑人邓加喜被警方抓获,据邓加喜的交待,镰刀是邓装在塑料编织袋里并向其离婚案件代理人王鹤谎称"是带给孩子的衣服"、放在王鹤驾驶车辆的后备箱内带入法庭后院的,代理人王鹤也已证实。目前,嵩明县调查组表示,该案系突发性刑事案件,将由相关司法部门严格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据了解,作为最基层的派出法庭,因条件所限,白邑法庭没有安全检测设备,也未能配置法警。事发后嵩明县政法委牵头,检察院、公安、纪委共同组成了综合调查组。嵩明县法院院长路晓琨表示,对于这起突发事件导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感到十分痛心,目前嵩明法院正积极协助调查组做好事件调查以及善后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