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庄窠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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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2.居住建筑篇 |
青海东部农业地区,沿湟水和黄河一带的湟中、湟原、大通、互助、西宁、乐都、民和、化隆、循化以及大通河中游的门源等县市,居住着汉、藏、回、土、撤拉等民族。庄窠就是这些民族几百年来在同大自然的斗争中创造出的居住形式。庄窠四周被土筑墙包围,居室用木构架承重,通过檐廊使院落与房屋连为一体,院内有车棚、草料棚、畜料棚、果院、菜院等。
围墙上开有一扇大门,有四合院、三合院和两面建房等几种形式,院中设有花坛,种植果树,花卉,附设有车棚、草料棚、畜棚、果园、菜园等,形成一个多功能的组合体。庄窠是青海农村农民居住的基本形式。它以一户独立一个庄窠为基本单位,平面为方形或长方形,用4至5米高、50-80公分厚的板筑黄土墙或土坯砌筑的庄墙,包围着内部所有的房屋和庭院。大门由松木或柳木板拼装钉成。除了唯一的大门之外,庄墙无其他开洞,庄墙内二面、三面或四面布置各种用房,一般以一堂两室的三间为一基本单元,布置在正中,四角暗房多为厨房、仓库、牲畜棚、杂用房及厕所等。院中设有花坛,种植果树、花卉,环境幽雅、安静。
庄窠以平房居多,极少平楼结合的房屋。房屋为木构架承重,平顶屋面,上施草泥用小磙碾压光,顶坡度平缓。下雨时屋顶不易被雨水冲刷,下雪时便于上房扫雪,以免屋顶漏水。屋顶也可作为庭院的补充,上面可晾晒粮食、干菜,架设木梯可上下屋顶。
庄窠的居室一般三间为一组,一明两暗,即堂屋居中,两边是卧室。堂屋内沿庄墙对称布置家具。卧室的火炕顺窗或顺山墙布置,炕上放衣箱、炕柜、炕桌等,火炕和家具占居室面积的一半以上。居室的大小、进深与梁架的用材有关,六柱或八柱成的开间为基本开间。前廊是房屋与庭院间的过渡,每座庄窠都尽量设廊,廊檐部位是庄窠重点装饰的部位。
整座庄窠的外观是质朴的,大门偏于一侧,门楼的式样很多,有的入门砖砌雕饰,造型精美。每座庄窠都尽量装饰大门。廊檐雕饰最为丰富,窗格式样也很多。木雕是庄窠装饰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