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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代理人夸大收益误导74岁老人(财经网)

(2015-03-05 23:53:26)
标签:

315

分类: 生活智慧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投资理财需求日益增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了社会舆论与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针对金融消费者遇到的投诉难题,新浪财经开通了“315金融曝光台”。我们将认真倾听各方声音,以事实为基础,力求还原真相,保护金融消费者及各方的合法权益。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50.00, 0.46, 0.93%)

投诉产品:红双喜两全保险(D款)

保险合同编号:883435749488

  2010年2月,王先生的姥姥(时年74岁)去工商银行(4.31, -0.07, -1.60%)柜台存款,被驻点在网点销售的新华保险代理人拉住推荐了新华红双喜两全保险(D款)。老人对保险并不了解,但代理人承诺比银行存款收益高,于是老人便同意购买,趸交7.3万元,保险期限5年。

  今年2月10日,保险合同到期。由于老人年岁已高,由王先生的家人去办理相关手续,才发现趸交的7.3万元保费到期之后,保单现金价值与分红收益之和只有81768元,收益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利率。

  王先生认为,在整个过程中,新华保险代理人存在严重的销售误导嫌疑。一是不应该给一个已经74岁的老人推销分红型保险产品,致使存款变保单。二是不应该夸大分红收益。老人当时拿到的一张宣传单显示,该保险注明保底收益5.2%,外加5次年度分红和1笔终了分红。经过咨询得知,所谓保底收益5.2%是指五年的全部收益,而不是年化收益,宣传单含糊其辞。

投保人留存的保险宣传单投保人留存的保险宣传单

  交涉结果:

  王先生和家人新华保险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问题,希望能拿回全部本金并由新华保险按照3.6%的银行同期利率给予补偿。经过与新华保险沟通之后,二者没有达成一致。

  新浪财经致电新华保险,客服记录了王先生的诉求,并称会转给上海分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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