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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泓冰:女童遭碾,我们都可能是“路人”(人民日报)及评论摘录

(2011-10-18 22:11:10)
标签:

女童

杂谈

分类: 其他

   

 

 

    这是一段令人揪心的视频。广东佛山一个五金城里,两岁女孩悦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碾轧,接下来的几分钟,还有呼吸的悦悦孤零零地躺在路边,18个路人先后经过,但都当没看见,而其间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轧。这令人心寒的一幕,直到拾荒阿姨陈贤妹经过,将悦悦搬离街心、在高喊中惊动了悦悦妈妈,才得以终止。此刻,濒临脑死亡的小悦悦,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18∶1,多么让人遍体生寒的数字!尽管有人曾因见义勇为被冤,尽管救人常不免带来某些“麻烦”,但是,见死不救甚至用冷漠来助纣为虐,是在撕裂社会的良知底线,消解公众灵魂深处的仁义善念。

 

  是陈阿姨的出现和奋力施救,让我们被冰冻的道德感有了一丝暖意。怀揣一颗善良的心、在看到孩子躺在马路上抽动的那一刻“只想着救人”的陈贤妹,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桩个案里的悬殊比例,并不能成为社会道德的代表。陈贤妹并不孤独。我们完全可以举出另外的个案,像勇敢地徒手接住坠楼女童的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扶助摔倒老人、虽被冤枉却依然无悔的南通大巴司机殷红彬;还有合肥两位农妇以德报德的事例——主动做好事让老婆婆搭“顺风车”的农妇刘士圣,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后主动担责,赔偿对方,而老婆婆的儿媳李孝香善良宽容,坚决拒收上万元补偿金。当然,更不用说汶川特大地震之后的举国相助和志愿者的驰援……在这些朴实的草根大众心中,守望相助、扶危济困,天经地义。他们是这个社会里沉默的、平凡的、但善良的大多数。

 

  公众之所以如此关注“18∶1”的恶性事件,如此激愤于冷血路人的“旁观心态”,因为它太过异常和触目,将大众的道德神经触碰得疼痛难忍。这种疼痛感在网友们的愤怒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它与陈贤妹的出手相救一样,体现出对生命的尊重、对善良的坚守,蛰伏在草根大众的心中,构成社会道德的主流。

 

  孔子说,礼失求诸野。中华民族的礼义廉耻,原本植根于最质朴最底层的“草民”中间。路旁行人口似碑,不管是大是大非的价值判断,还是急公好义、古道热肠的民间道德,都是五千年文明史得以绵延不绝的重要支撑。基于此,我们一面对陈贤妹们的良知善行深深致敬,一面也必须对冷血的路人报以严厉谴责,他们对生命冷漠如斯,不仅是文明社会的耻辱,也让文明古国蒙羞。

 

  阻止道德的滑坡、托举向善的力量,正成为今天我们这个社会必须面对的考题。这道考题不仅涉及道德的考问,也关乎文明社会的公民责任。在一些国家,见死不救甚至会构成犯罪,英国的“见死不救罪”规定:如果涉嫌“没有对涉险人士予以协助”,将面临法律的惩罚。在社会道德被严重污染的时刻,或者可以让法律来拯救道德?

 

  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走过小悦悦身边的“路人”,请停下来,拉她离开街心;或伸出援手,将她抱离险境,这是本分,更是底线……

 

 

2011-10-18 21:54:43  新浪网友pikar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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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培养这种死不救的现象?是红十字会的郭美美?是街上路边没人管的的假乞丐?是那几个不分清红皂白的法官?有这样的精英阶层就有这样机制,有这样的机制就有这样社会,最终表现出见死救的现象!不从原因上面找问题寻出路空口讲白讲良心那里来?冷漠怎挥得去?

 

2011-10-18 17:39:19  新浪网友yin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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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应是维护社会公德和公民良知的有力武器,但在频发的类似案件中,法律在做什么?类似的案例表明,由于执法机关的草率,致使法律在无情的打压社会公德和公民的良知、在冲击和撕裂社会道德底线。这么多相类似的案例确实瞩目心惊,但应该可触动我们的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了吧。

 

 

2011-10-18 17:02:42  新浪网友fangyang56

原帖:2011-10-18 16:29:42  新浪ded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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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作者的观点,什么冷漠撕裂社会良知,你这种说法把人心里的良知都抹杀了,应该是法律撕裂了社会的良知,没有南京那些荒唐的判决,哪里有这样的社会现象

2

严重同意~是法律抹杀了人性,是法律撕裂了社会的良知,法律成了法官手中的玩物,玩掉了中国几千年的文明

 

 

2011-10-18 16:04:03  新浪网友看尽世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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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所有人都指责那些路人, 为什么不指责小孩的父母, 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让才两岁的孩子独自留在那么多人多车的地方,自己的孩子你都不看好,顾着做自己的事.首先应该负责任的是孩子的父母. 在国外先抓失职的监护人.路人有什么责任去救那个小孩特别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么小的孩子被撞这么久,身边没个大人,谁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是不敢冒然去救.别说路人冷漠 , 首先是父母不负责任,是父母对孩子冷漠.出事了就知道呼天叫地,怪这怪那.如果中国再不通过法律强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责,惨剧还会不断发生.

 

 

2011-10-18 15:51:06  新浪网友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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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是软弱无奈的,法律是强大无情的。软弱的人很容易选择逃离那无情的危机。似乎可以原谅逃离者的软弱,但是不可以原谅逃离者的愚昧,难道不可以通过报警救死扶伤吗??

 

 

2011-10-18 15:46:26  新浪网友麻辣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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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为什么不敢救人?当今的某些法官,就是摧毁社会道德的恶魔!对杀人凶手文过饰非,百般袒护;对扶危助人者横加处罚,蓄意打击。法院本该是公序良俗的维护者,有些人却热心于做一些树标杆、沽名钓誉的事。天理难容!

 

 

2011-10-18 15:36:38  新浪网友zhujundfu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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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那个法院法官将无耻之极的罪恶逻辑,用法律形式钳进每一个中国人心中,这个逻辑是,如果你没有撞那个老太,你为什么要扶起她?就是这样一个杀人逻辑,使无数中国人不敢再挟起任何陌生人,即便是汽车撞杀了一个二岁孩子,也不会有人去看一眼了,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多看一眼?南京法官,你杀了一个民族的道德心。”

 

 

2011-10-18 15:33:43  新浪网友sakura_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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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来批判别人的时候,请大家关注更现实的问题,如果回避这些问题,那么我们的社会还会出现更多的这样的道德悲剧,也许这18个人中是有真正冷漠的人存在,但我相信同样有人想上去施救,甚至有人想将孩子送到医院,但想到曾经反复被人说道的类似的事情,他们最终犹豫了,最后选择了冷漠的走开,亲爱的同胞们,这和某个时代的国人是多么的相同,我不能说这是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因为我也是她的一员,此刻我的心很痛,我想,如果在遭遇这种不幸时,大家都能够得到很好的救治,而不必担心会因为一个人的病痛使一个家倾家荡产,我们身边的热心人是不是会多一些?我不知道....

 

 

2011-10-18 14:22:33  新浪网友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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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的作者,是法律不公正的判决造成了社会的冷漠。
看看助人的,一个个成为被告,谁还乐的起来?
为什么不去抨击始作俑者,作者居心不良……

 

 

2011-10-18 13:45:23  新浪网友lizunbai

原帖:2011-10-18 12:50:48  新浪jnx-3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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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篇都没有反思是如何造成今天的人民是这样的冷漠,是教育,还是一个个冷漠的事实摆在路人的眼前,官员应当反思,应当让那些有良心做好事又被冤的人从新站了起来为他们伸张正义,就凭说教,不如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的教育。不然的话还有更多的彭宇、小悦悦。

2

腐朽的政策,可以让教育者也变成坏人,看看今天高校和中小学的行政化趋势
行政化,必然导致良知和良心的丧失
所以根本问题还是政策设计,尤其是要纠正行政化的政策设计趋势和取向!

 

 

2011-10-18 13:28:16  新浪网友孤峰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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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国家,见死不救甚至会构成犯罪,英国的“见死不救罪”规定:如果涉嫌“没有对涉险人士予以协助”,将面临法律的惩罚。但中国不是没人救而是不敢救,救了人还赔个几十万,谁敢,法官做的好事将永远在人的心里留下阴影。

 

 

2011-10-18 13:13:11  新浪网友Pig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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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过份批评其他17个人,救与不救都有各自的理由,没有人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向上帝一样审判他人。
这是彭宇案的社会效应:逆向激励!
最近一起起的相关案例都要求法官和法律界人士要认真反省,判案不仅要乎心中对法的理解,更要注重法理精神和人伦常理、人情和社会效应。
这是我们社会的悲哀,也可能是转型期必须的生命代价。

 

 

2011-10-18 13:11:08  新浪网友海洋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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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冷漠是由这个社会发生的一些事情造成的,如果国家能保护好那些助人为乐的英雄,而不是使他们流血后又流泪,那么我想大部分人还是有良心的!

 

 

2011-10-18 12:50:48  新浪网友jn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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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篇都没有反思是如何造成今天的人民是这样的冷漠,是教育,还是一个个冷漠的事实摆在路人的眼前,官员应当反思,应当让那些有良心做好事又被冤的人从新站了起来为他们伸张正义,就凭说教,不如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的教育。不然的话还有更多的彭宇、小悦悦。

 

 

2011-10-18 11:15:20  新浪网友仰望星空

原帖:2011-10-18 08:58:50  新浪tianpeihang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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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味的职责我们老百姓,这条滑向道德底线的斜坡,还不是你们执法者指给我们的,自己先检讨一下吧,现在的情况就是最底层人民敢于帮忙,因为他们没有钱可以赔给他们帮助过的人

2

这不是良知的问题,是我们的法律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到位。我们没有执行“疑罪从无”,我们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我们对敲诈勒索攀诬的人仅仅需要道歉就可以纵容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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