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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插图来自电影《无人知晓》海报
杨改兰事件发生后,我看了很多人在讨论贫穷对人性的摧残,农村扶贫落实的不到位、杨改兰是多么绝望才对子女下杀手……
这篇文章里,我只想讨论两点,两个我认为重要却鲜有人提及的点:
一是儿童权益的保护;二是精神患者的生存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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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闻报道,杨改兰先用砍刀砍再逼孩子服毒,她说,「我要把我的孩子带走,一个也不留。」当孩子奶奶劝她,把大女儿留下给自己时,她说,大女儿不能留,因为18岁之后,也是要嫁人,留不住的。
显然,在她眼里,孩子是自己的所有物。自己对他们有绝对处置权,可以替他们决定生死去留。女儿因为迟早是别人家的,不是自家的,更没有理由要让她存活。
而在杨改兰服毒被送去抢救后,警方问杨改兰的丈夫李克英,你现在恨不恨你老婆?
他的回答是:「不恨,孩子还可以生,只要老婆抢救过来,我们还可以好好生活。」
这句话更让我心生寒意,在他的世界里,孩子因为能再生,所以是可替代的。这和农民谈论家里牛羊牲口的语气是一样的。
杨改兰、李克英没读过书,没有文化。有把孩子当成自我私产,而且是可再生私产的想法并不让我诧异。
但很多比杨改兰境遇好的,受过教育的父母同样有类似的想法。「你是我生的,你骨头末都是我的。」「我要你死,你就不得活。」这些话不少中国孩子从小听到大。
会做出像杨改兰一样杀子行为的家长很少,但在精神上想要杀死孩子,让孩子按自己意志求学工作恋爱结婚,别给自己添麻烦,怎么乖、怎么温顺、怎么让自己面子上有光,怎么来的家长到处都是。
而整个社会似乎也在默许,孩子是家长的附属物,家长可以任意对待孩子。
违背孩子意愿将其送去临沂接受电击治疗的;发现孩子是同性恋,找人来强奸孩子美其名为矫正的;稍有不顺就打骂侮辱孩子,说孩子是废物、贱人的,比比皆是。
即使听到看到惨剧发生,很多人依然愿意相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
事实上,并不是每个父母都爱,或者说都会爱自己的子女。并不是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爱的结晶。有些人就是在无奈、意外、毫无准备地情况下有了孩子。
伊坂幸太郎说过一句虽偏激,但很戳中我心的话:「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
现实中,虐婴、弃婴、杀婴的比例远比我们以为的要高。死在自己父母手上的孩子,以前有,现在有,以后还会有。
你在搜索引擎里输入,「被亲生父母打死」、「不堪忍受父母家暴自杀」等做关键词,会出来一堆新闻。
当父母想对孩子施暴时,孩子往往是躲无可躲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调研结果显示,「(遭受家暴)选择报案的(青少年)受害人仅占统计总数的1.4%。」
虽然法律规定了强制剥夺父母抚养权的情况,但在现实中,根本无法运用。
就算真的剥夺了,谁来抚养、关爱、照顾这些孩子,谁去给他们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在国内,一个孩子遇到不称职的父母,只能自求多福,并没有政府来兜底。我们是有法律,但我们缺乏一个有效完整的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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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有报道中,提到杨改兰曾经自言自语,杀人后面露微笑,说「全庄全队的人都在告我」这种听起来有迫害妄想的话,我会比较倾向于认为她很可能有精神障碍。
她突然杀子可能是心理学上的扩大性自杀(Expanded Suicide in Depression),一种在自杀之前先杀死和自己亲密的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癔症患者身上都有发生。
另一个觉得杨改兰可能精神有问题的推断理由——她杀孩子的方式(用砍刀砍)太暴力血腥了。我觉得精神正常的母亲,即使因为绝望而想携子自杀,也不会选择这样残忍的方式。
财新《新世纪周刊》2011年的报道《精神病了:中国超1亿精神障碍群体背后》中指出过中国精神病防治严重现状:
「按照卫生部的流行病学统计,中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高达1亿多人。其中,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和躁郁症等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就高达1600万。发病时,他们往往对自己的行为丧失或部分丧失辨认力和控制力。
以10%的危险概率推算,出现危险性行为的重症精神障碍患者也超过160万人,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并未接受规范的临床治疗,伤人或自伤的惨案常常由此酿就。」
「中国目前对精神卫生的财政投入总量严重不足。西方国家精神卫生投入占卫生总投入的比例约为20%,而中国仅有1%。
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使70%左右的精神障碍患者没有接受有效治疗。」
2013年开始实行的《精神卫生法》中虽然规定了政府应当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除了财政投入、医疗资源严重不足,我们整个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认知度也十分有限,污名化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普遍存在。抑郁常被理解为「矫情」,精神障碍往往被当成「疯子」,能得到有效治疗的精神障碍者不要说在农村,在城市都是少数中的少数。
我们面临的可悲现状是,往往只有当精神障碍人士做出了严重自残或伤人的行为,才会引起亡羊补牢式的重视。
我们假设,杨改兰没有做出自杀杀人的行为,她有精神障碍,她的精神疾病有可能被发现被治疗吗?显然没有。
最多是她身边人觉得她有点举止言语奇怪。如果她得的是抑郁症这种相对安静、默默向内折磨自身的病,在周围人眼里,她可能并无异常。只有她知道自己过着怎样地狱一般、生不如死的生活。
在真实世界里,杨改兰已经死去。我们只能推测,她很可能是一个没有得到及时救助的精神障碍患者。
发现没有,杨改兰们,不论是活着还是死去,他们的精神障碍得到救助的可能性几乎都为O。
杨改兰这辈子唯一有可能得到精神鉴定的机会是:犯下杀人等严重罪行后,自己还活着。但在这种情况下,舆论常常是:杀人要偿命,别拿精神病当幌子。
司法如果被舆论裹挟,那就算真的是精神病,犯罪后还活着,也很难得到一个司法鉴定精神状况的机会。更不要说被好好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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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上面这些文字,无意于去论断杨改兰。她的人生境遇是我不曾经历也难以想象的。
我一直记得《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父亲对盖茨比的教诲: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的条件。”
如果我是她,从未受过教育,物质和精神都是一片贫瘠,没有被好好爱过、尊重过,我是否也会觉得,离开这个世界,甚至把孩子一起带离这个世界是更好的决定。我不敢说。
我希望用这篇文字,引起你我对精神障碍防治现状的关注,呼吁政府、社会投入更多力量救治精神障碍患者,而不是等到血案酿成才去争执杀人者是不是精神患者。
我们起码能做到:
不带有色眼镜看待身边的精神障碍者;
关心身边人的精神状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陪伴;
在惨案发生时,不去做那个高呼「就算是精神病,杀人也要偿命」的人。
也希望有更多人重视儿童权益保护,教育、司法、立法、民政、社会保障等政府各部门能对被家庭暴力所伤的儿童及时实施救助。
我们起码能做到:
发现周围有父母虐待伤害孩子,去劝阻去制止去报警;
身为子女者,在父母做出伤害行为时,不把父母的错误归结于自己不好,而是想办法自保自救;
为人父母者,则反思自己是否足够尊重孩子的个体独立性,是否把自我意愿强加于孩子,是否在代替他们感受,代替他们活着。
最后用约翰·多恩的诗做结: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可以自全。
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整体的一部分。
如果海水冲掉一块,
欧洲就减小,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
如同你的朋友
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损失,
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因此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就为你而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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