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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智商真的那么不堪一击吗?

(2009-11-04 10:33:27)
标签:

财经评论

金融产品创新

杂谈

分类: 投资哲学

  所谓富豪者,均为商界打拼多年的成功人士,对市场基本规则的理解可谓精深。香港银行卖给内地个人投资者的股票理财产品———累计期权股票投资,俗称“过后杀死你”(I kill you lat-er),据说洗劫了上千名大陆富豪,由此引发了一轮针对国际大型银行的诉讼。“累计期权股票投资”的基本卖点是,银行以低于市价约20%的价格把股票卖给投资人。只要具有初级资本市场常识的人就知道,股票是流动性很好的投资工具,变现容易;20%的年化收益率,相当于同期债券、存款类投资收益的5至10倍,投资人怎么可能无风险的得到此收益?

  如果投资前已经判断出存在风险,谁能忽略风险进行投资?商场如战场,哪一位商界人士的财富积累不是在与交易对手的斗智斗勇过程中完成的?我们做项目投资,无一不对项目的可行性做大量的调研,充分了解其技术先进性,商务可行性,甚至要前瞻性考虑其市场发展前景。“累计期权股票投资”的最大风险就是挂钩股票跌过价格下限时投资者被迫买入股票的风险,弄清楚这一点,在技术上的难度远远小于对高科技项目的理解。

  “累计期权股票投资”产品的特殊之处是它隐含的杠杆特性,即当挂钩股票跌过价格下限时,投资人的损失将以两倍或更高的倍数增加。正是此高风险特性给投资人带来了初期20%的收益率。当市场平稳或上行时,风险不暴露,无人注意此杠杆特性,当经济危机中股票市场暴跌时,杠杆带来的高风险使部分投资人血本无归。而什么样的投资人适合进行多少倍的杠杆投资,这到目前为止都是一个灰色地带,也是一个诉讼难点。

  市场经济是合约经济,诉讼讲究证据,而且是“谁主张谁举证”。“累计期权股票投资”合约均为银行标准的制式合约,经过银行内部法律、合规、信用风险防范、产品交易等多部门专业人士反复斟酌订立,尽管不能排除银行推销人员的误导,但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投资人是在被欺诈或被强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合约,则对银行的诉讼恐胜算不大。(取材于香港汇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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