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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白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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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家的孩子》发《少年月刊》2015年第10期,谢谢编辑选稿!

(2015-10-27 16:34:46)
标签:

王小明

遗嘱

父亲

嫂子

公证员

分类: 感悟生活,感悟人生

想回家的孩子

                                                             白玉成

因为母亲早逝,王小明一直跟着父亲生活。20149月,父亲突发脑溢血,治疗一段时间后还是离开人世。此时,父亲名下的旧房正面临拆迁,转眼间成了巨额财产。

  在此之前,父亲已经去市公证处办理了一份遗嘱公证,指定王小明继承这份家产。两年后,新房子分了下来,早年分家另过的哥哥和嫂子未经允许便搬进了新房,而且,一到晚上便打开电视,大吵大嚷的,让王小明不得安宁。更让王小明难过的是,2015年新春的爆竹声还未完全消退,他便被哥哥和嫂子赶出了家门,理由只有一个,这个家没有他待的地方。这时,王小明想起了父亲的遗嘱,为此,他来到了市公证处。

  经过查实,公证员确定王小明的父亲指定由其小儿子王小明继承他原来的房产。在此情况下,公证员为化解矛盾来到王小明的家中,向其哥哥、嫂子出示了遗嘱公证的原件,还特意让他们看了父亲的亲笔签名。同时,公证员还向两人阐明了王小明的法定权利。王小明的哥哥和嫂子在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之后,不得不放弃争夺房产并搬出新房。王小明这才回到了家。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方圆律师提醒

   本案中,王小明的哥哥、嫂子为了利益不顾亲情,将王小明赶出家门,没想到王小明竟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继承权,保护了自己应有的利益。王小明父亲生前所立下的公证遗嘱系父亲的真实心意表示,具有法律效力,作为其子女应按此遗嘱处理父亲的遗产,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栏目编辑  杨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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