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为“伸手”付出代价》发《少年月刊·初中版》2015年6期,谢谢编辑选稿!
(2015-04-09 08:14:46)
标签:
方明有期徒刑同学严重情节敲诈勒索罪 |
分类: 感悟生活,感悟人生 |
请为“伸手”付出代价
王宏利今年16周岁,是泉州市鲤城区一所中学的初三学生,最近他迷上了一款叫《地下城与勇士》的网络游戏。不过,玩网络游戏是要花钱的,少则几十块,多则上百元。手头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向父母要,肯定是没有希望。于是他便想到了一个办法:向同学下手勒索。
一天,王宏利在球场碰见同学方明,便走上前向方明索要钱财,并威胁说:“你知道吗?校外有我好多哥们儿,你要是不给我钱,我就叫人来收拾你。”说着,王宏利伸手从兜里掏出手机,装做就要拨打电话的的样子。方明见状胆怯了,把身上的钱都给了王宏利。
王宏利没想到这么轻松就拿到钱了,不免有些飘飘然。随后,他用同样的方法向其他几位同学进行勒索,共计2000余元。后来,王宏利竟威逼方明拿出300元给他,方明不给,他便将方明带到一偏僻地方对其殴打,并要求方明第二天中午一定把钱交到他手中,否则就叫人来打死他。方明吓得没有办法,就将这件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听后,立马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王宏利抓获归案。
经审讯,王宏利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判处王宏利有期徒刑6个月,并勒令其归还全部赃款。王宏利因向同学“伸手”的行为遭到了严厉的惩罚,也给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沾上了污点。
法官说法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方圆律师提醒
本案中,王宏利为了进网吧玩游戏,向同学勒索钱财,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学校里,强势者对弱势者采取胁迫手段勒索钱财的行为,屡见不鲜。同学们要注意,当你或者你的同学被敲诈勒索时,最理智的方法就是寻求警方的帮助,千万不要因为怕被报复而忍气吞声,助长了这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白玉成,笔名:白山石
QQ:393881112
邮箱:dqdmshanshi123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