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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致6人死亡司机被判死刑 成河南首例
看到上面的新闻,拍手称快,河南也算走在法制社会的前沿了,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当事人魏法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本人有不同看法,肇事司机明知酒后驾驶违法,所以应算“故意”,已经造成被害人死亡,难道不算“杀人”?所以应该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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