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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刑赏忠厚之至论》赏析

(2014-12-16 2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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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

法治

罚疑从去

罪疑惟轻

忠厚之至

《刑赏忠厚之至论》是嘉佑二年(1057)苏轼二十岁考进士的试卷文字。主考官欧阳修以他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十分赏识,曾说:“读苏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人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

全文共分五段。

第一段,说明古代圣王(周穆王以上)赏而咏歌、罚而哀矜,其核心价值就是“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的仁政思想。并把这作为本文的立论,意味深长,振起全篇。儒家施仁政,行王道,推崇尧舜周孔,属于当时的符合政治正确的陈词滥调。作为科举制度考试,苏轼扣紧题目谋篇布局。

第二段,举史例,说明圣人尧“罚疑从去,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的忠厚之至处。但是文中所举尧与皋陶对刑法互相制约的例证。实际所引事例出于《礼记.文王世子》周公与有司的对话:

有司沥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公曰:“宥之。”有司之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囿,不对走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

苏轼在临考试将周公的事误记为尧的事了。当苏轼拜见当时的主考官欧阳修时,欧阳修问及“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的出处,苏轼笑道:“想当然耳。”欧阳修因其才高,也不介意,一笑了之。

第三段,说明奖赏可以过分,惩罚不可以过分的道理。因为奖赏可以过分,是出于仁爱之心,不失为颁奖者本人是一个君子,而惩罚不可以过分,应为惩罚太重,容易伤及无辜,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可不是君子的做法。

第四段,论述先王“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文章论述了“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的道理。奖赏不能以高官厚禄作为赏赐,因为爵禄,涉及子孙,天下的善事,当然应该奖赏,动辄奖赏爵禄,能有这么多的爵禄来奖赏吗?所以看来对好事还是以表扬为主,当然辅以少量的物质奖励。而对于刀锯这样的严刑、酷刑还是尽量少用。虽然天下的恶事也是数不胜数,酷刑并不能解决人们犯罪问题,只有推行仁政,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才是预防犯罪的正道,才能算是忠厚之至。只有刑赏忠厚之至,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第五段,说明君子时其喜怒,无失乎仁,亦忠厚之至也。

君子和常人一样,当然有其喜怒,但他的所作所为,都从仁爱的角度出发。《春秋》的要义,是在立法从严,而责人从宽,用他的褒贬来制定赏罚,同样体现了忠厚之至的精神。

这是一篇策论,策论大多要求考生就一些问题展开论述,即论述某项国家政策,或对策的可能性与合理性,侧重于考核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篇文章是考卷,但并不像众多考卷那样,四平八稳,多平庸之作。作者思考的问题相当深刻,一个看起来似乎很枯燥的题目,作者却说得有声有色。即使是在平常时刻,月白风清,灵思忽至所得之文,也不过如此。区区六百言,读起来有青铜之音。

从内容来看,本文是苏轼分析刑罚与奖赏如何才能达到忠厚之至的一篇策论,用现代话来说,也就是论法的精神。本文把法的两个方面,宽容与界限,“仁可过,又不可过”说得那么清楚透彻,在区区六百言中。

作者围绕一“疑”字,论证忠厚之至,不全在于刑赏,而在于用“君子长者之道”治理天下。在现代法治精神中,疑罪从无,已赫然写入法律条文。而苏轼在本文中指出“罚疑从去,罪疑惟轻”的思想与现代法治精神的理念相通。苏轼的这篇策论,读起来至今仍令我们激动,而它令我们激动的原因,是它自由思想的魅力。

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人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同时借《尚书》、《诗经》中的名言和《春秋》中的要义,丰富了文章的内涵,增强了文章的气势。整篇文章构思精巧,章法严密,说理透彻,写作技巧是很高明的,值得我们借鉴。

最近内蒙古的呼格冤案,经过社会各界的呼吁,终于得到平反。一个十八岁的小青年,发现一名女尸去报案,却遭到诬陷,尽管此案疑点重重,但61天后,这位青年却被判处死刑。而多年以后,一个杀人真凶浮出水面,在他交代的杀人案中,就有这样一件强奸杀人案,但是即使如此,这位屈死青年的平反却遭到了重重阻力,因为当初制造冤案的那群人早已立功受奖,身居要津。重读近一千年苏轼的文章《刑赏忠厚之至论》,就此事而论,真不知道我们今天这个时代比苏轼那个时代进步了多少。苏轼提出的法治精神,“罚疑从去,罪疑惟轻”哪怕在这些办案人员心中,有一丝对法律的敬畏,这样的冤案也不会形成。如今这件冤案已经浮出水面,但愿那些制造冤案的人,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无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也无以惊醒后来的执法者。但愿制造冤案的人会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能证明我们这个社会真正走上了法治的轨道。

附录:《刑赏忠厚之至》 北宋:苏轼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圯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

  ⑴吁俞:吁,疑怪声;俞,应词也。

  ⑵欢休:和善也。

  ⑶惨戚:悲哀也。

  ⑷吕侯:人名,一作甫侯,周穆王之臣,为司寇。周穆王用其言论作刑法。

  ⑸祥刑:刑而谓之祥者,即刑期无刑之意,故其祥莫大焉。

  ⑹赏疑从与:言与赏而疑,则宁可与之。

  ⑺罚疑从去:言当罚而疑,则宁可去之。

  ⑻士:狱官也。

  ⑼四岳:唐尧之臣,羲和之四子也,分掌四方之诸侯。一说为一人名。

  ⑽鲧:传说大禹之父,四凶之一。

  ⑾方命:逆名也。

  ⑿圯族:犹言败类也。

  ⒀忍人:谓性情狠戾之人也。

  ⒁祉:犹喜也。

  ⒂遄:速也。

  ⒃沮:止也。


  【作者介绍】

  (1037—1101)北宋文学家。眉州眉山人。字子瞻,自号东坡居士,与父苏洵、弟苏辙合称“三苏”。曾于宋神宗时,上书反对王安石变法而外放。苏轼先后任杭州通判,知密州、徐州、湖州。而后以诗“诽谤朝廷”罪贬谪黄州。哲宗时任翰林学士,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北还后第二年病死常州。

  苏轼是中国文化史上不可多得的全才,其诗、词、书、画、文章均为一时之冠。散文方面,苏轼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在北宋与欧阳修同居首列;诗歌方面,与黄庭坚并称“苏黄”,实黄不及苏;北宋词家,苏居前列,与南宋辛弃疾合称“苏辛”,同为豪放派两大家;苏东坡的书法为北宋“苏黄米蔡”四家之首;绘画方面,“苏米”同列,而米芾奉苏轼为师。苏东坡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天才,在人类文化史上,也是名列前茅。


  【题解】

  本文是苏轼分析刑与赏如何才能达到忠厚之极的一篇策论。作者围绕儒家经典中的一“疑”字,论证忠厚之至不全在于刑与赏,而在于用“君子长者之道”治理天下。此文以详切的说理,使经典之旨与作者之论相得益彰。


  【译文】

  尧、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时候,他们是多么的深爱人民、关切人民,又用君子长者的态度来对待天下人。有人做了一件好事,奖赏他之余,又用歌曲赞美他,为他有一个好开始而高兴,并勉励他坚持到底;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处罚他之余,又哀怜同情他,希望他抛弃过去而开展一个新生活。同意和不同意的声音,欢喜和忧伤的感情,在虞、夏、商、周的政治文献里都可见到。成王、康王死后,穆王继承王位,周朝的王道便开始衰落。但是,周穆王还是吩咐臣子吕侯,告诫他谨慎地使用刑法。他的说话忧愁却不悲伤,威严却不愤怒,慈爱而能决断,有哀怜无罪者的好心肠。因此,孔子把这篇《吕刑》选进《尚书》里。古书上说,“奖赏时如有可疑者应该照样留在应赏之列,为的是推广恩泽;处罚时遇有可疑者则从应罚之列除去,”为的是谨慎地使用刑法。

  尧帝当政之时,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有一次要处死一个人,皋陶三次说当杀,尧帝却一连三次说应当宽恕。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执法坚决,而赞美帝尧用刑宽大。四岳建议:“鲧可以任用。”尧帝说“不可!鲧违抗命令,毁谤同族的人。”过后,他还是说“试用一下吧。”为什麼尧不听从皋陶处死犯人的主张,却听从四岳任用鲧的建议呢?那么圣人的心意,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了。

  《尚书》说:“罪行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有疑点,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於爵禄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於刀锯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於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於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经》说:“君子如果高兴,祸乱就会很快止息;君子如果愤怒,祸乱就会很快止息。”君子止息祸乱,难道有奇异的法术吗?他不过是恰当适时地应喜则喜,应怒则怒,不偏离仁慈宽大的原则罢了。《春秋》的大义是,立法贵在严厉,责人贵在宽厚。根据它褒奖和贬责的大意来制定赏罚,这也是忠厚之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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