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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是一具温柔的枷锁
(2008-10-28 10:37:51)
标签:
家乡
余光中
乡愁
陈逸飞
故乡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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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隔靴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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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岁出门,年年回家。“家”是我们的永远的牵挂。“回家看看”是我们生活中的重大事件,而每次“春运”真的到来,拥堵搭上心急,则是我们挥之不去的烦恼。
故乡情结或许是天下华人的重要的心理认同,余光中的《乡愁》代表了很多人某时某刻的情绪。乡愁是美好的,但我想说,梁园虽好,为什么不能成为久留之地?我们的悲苦之一,往往是消受不起那些能够成就自己的地缘和机会。一项迁徙自由权利,差不多是在沧海几度桑田之后,我们才谨小慎微地开始践行。
在自己家乡的“领地”里终老一生,是中国人的常态,迁徙则是个异数。极少数人因为特殊的原因在异地成家立业,似乎也总卸不下乡愁的重负,“谁不说俺家乡好”,这句话总能勾起他们对家乡的赞美和思念。异乡为异客,甚至会有“梁园虽好终非久留之地”的感慨。即使家乡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我们也能找到如“犬不择家贫,子不嫌母丑”的古训说服自己。我们几乎是与身俱来地担负一种对家乡的忠诚。那些有关家乡的文字,总是夹杂太多的思念,泛着诉不尽的哀愁。家乡是一具温柔的枷锁。
追溯以往,我们的祖先在中国这块版图上逐水草而居,当时奉行的也算是“占先原则”,谁开疆拓土,谁就拥有土地和居住的权利。但经过漫长岁月,最终演变为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居民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固定在相应的地方,所有的人就这样被安顿下来。在一个地方固定生活的结果,就要建造“不朽”的房屋,添置家当,繁衍生息,建立互助互保的社会关系。人就这样在家乡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生活用品、劳动工具等等越积攒越多。过去的体制本身一般不允许迁移,迁移的成本也高,感情上总舍不下那些留之无用弃之可惜的坛坛罐罐。于是,安土重迁,一代又一代终老家乡。年轻人因为“父母在”而“不远游”,老年人则担心死在外边,誓不做孤魂野鬼。
中国自古就有“行万里路”的豪言壮语,但最终证明是纸上风光,实际上过去很少有人真正走过千山万水。真正行过万里路的,只有游方的僧侣,李白那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酒仙兼诗人,以及奉命攻城略地的士兵。所有的“地理大发现”都和中国人无关,郑和到过很远的地方,七次往返,除完成皇上安排的“怀柔”使命外,没有给我们乃至世界带来惊喜。
有很少的一部分人有机会离开家乡,甚至飘洋过海。老一代移民可能已在新世界站稳脚跟,但他们也常寻思衣锦还乡或落叶归根。我们的思维定势是尽量不“出远门”,出去了也要“少小离家老大回”。与之相比,哥伦布1492年8月3日开始到东方找香料和黄金,曾先后四次率领船队横渡大西洋,种豆得瓜,香料和黄金没找着,发现了加勒比海内所有的岛屿,以及中美洲地峡和南美洲大陆,但成就如此的事业必须具备一去不复还那样的义无反顾精神;寻梦“新大陆”的肯尼迪家族的美国先辈,也并不总是对英国新罗斯乡下梦魂牵绕,他们的梦想永远定格在“新大陆”。
人死于习惯。我们很少有迁徙的念头,于是就在自己的窝子里苟且偷生,编织姻亲、干亲、娃娃亲,不厌其烦、叠床架屋地经营生活的小圈子,就这样在家乡成长、变老、劳作乃至内耗。外面精彩的世界,更多更好的机会,可能大幅提升的生活质量,都被我们关在了门外。
“迁徙自由”曾经写进1954年宪法,但又被1957年宪法所取消,转而强调户口管制。正如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源于农民的首创精神,民工潮已促进了“迁徙自由”的人权解放运动。最近几年,云南等省取消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户,目前全国已有10个以上省区取消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口划分。具有深刻意义的“迁徙自由”虽然来得太晚,但庆幸的是我们毕竟真切地找回了这样一份权利。
实践证明,“迁徙自由”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是,在今天,由于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普遍欠缺,“迁徙“的成本很高,其间有很多折腾,对某些人来讲,代价还相当沉重,包括小夫妻分居,老人无人照料,幼儿失祜等等。好歹,我们已经能够逐步逐“机会”而居,“家乡”将不再是一具无形的枷锁,而且,我们的一生,可能不只有一处家乡。
不放弃安居乐业的传统,但同样尊重迁徙自由,习惯“异乡为异客”,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注:图片引自网络,谢谢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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