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肖在广州某沐足城做技师,因为痛经想请假,但沐足城技师师傅却要她脱掉裤子进行检查,看是否属实。8月30日的《广州日报》报道说,小肖被迫脱掉裤子,泪洒当场,之后3天都没再上班。“太过分了,这是侮辱人格!”随后,小肖怒而辞职。但沐足城要求她买断45个工时,才接受其辞职为其结算工资,这更让她无法接受。
对员工尤其是女员工脱裤检查、裸体搜身,似乎成了一些企业可以为所欲为的“家规”。想必很多人都还记得2001年发生在15名深圳女工身上,闹得沸沸扬扬的“脱衣搜身”事件吧。仅仅因为企业一名业务主管的5000元收料款不翼而飞,当晚值班的15名女工被迫脱得一丝不挂接受检查,以示清白。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这起咄咄怪事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公安、劳动等部门对此积极展开调查。最终15名女工和厂方达成了和解,每人获赔3000元精神损失费。
而作为沐足技师的小肖就没这么幸运了。来了例假疼痛难忍,主动表示买断当日剩余工时,希望能提前走。让她想不到的是,她的善意与主动并没有让冷血的男培训师心生怜悯,等她交完钱准备下班时,男沐足培训师傅竟然要求她脱掉裤子,当场验明是否真的来了例假。虽然有律师表示,沐足城师傅要求小肖脱裤检查是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肖的人身权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是,作为弱者的外来务工者维权谈何容易!
沐足城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还振振有词:“这里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不单是针对她一个,这样才公平。”
这简直就是强盗逻辑。如果对一个员工人格的侮辱能换来所有员工的公平,那么,我相信这里的每个员工都宁愿不要这样的“公平”。因为今天发生在小肖身上的忍辱事件,明天或许就会在自己身上上演。人吃五谷杂粮都有身体不适的时候,如果女员工每月一次的例假,请假时都既要验明正身又要买断工时的话,那么试问这位经理,如果你的太太或者姐妹也在这里上班,你也会让她们脱裤子检查吗?如果员工拉肚子是不是也要当着这位经理的面拉上一泡?如果员工头疼,是不是还要先开颅检查一下脑袋上哪儿出了问题,是不是真疼?
把员工的尊严和《劳动法》踩在脚下,对于这样刁钻冷血、肆意践踏员工权益的无良企业,劳动监察部门绝不能坐视不理,对他们就应该下狠手, 罚他个倾家荡产,关门歇业才解气!脱裤检查不仅侮辱了员工小肖的人格,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也作为一个显微镜,把一个无良企业的劣根性和淡漠的法制意识晾晒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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