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门”局长韩峰已于13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初步查明:2002年至2010年2月,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目前,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此案。(3月15日
重庆晚报)
男主角被依法逮捕,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是否就意味着在网上沸腾了半个多月的“日记门”可以关上了呢?打开了的“香艳日记”早该合上了,但是对日记中提及的与韩峰有经济关联者的调查,却不能就此止步。
当然,不是说只要和韩峰吃过饭的,就会有问题,但是在日记中明确显示有经济往来的,就必须查一查。比如那个“给了两瓶茅台酒和5万元”的王某某,“给了1万”的陈某。还有来宾烟草局为了“确保地皮到手”,而被宴请的“黄××及土地局的肖局”。后来的事实证明,这顿饭确实没有白请,这块土地正式挂牌时,竞拍者竟然只有来宾市烟草局一家,顺利成交。那么,土地局的这位肖局真的就这么够哥们吗,一顿饭就倾权相助?
大家一定还记得“香艳日记”曝光后,自称与韩峰有20年交情,挺身而出为韩峰强力辩护的来宾市原副市长、现政协副主席黄桂廷。“千里挑一”、“
谨慎精明”、“有能力”,当时他力挺自己的哥们儿时,毫不吝啬这些溢美之词。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就算收钱了,也不会写上去”,如此“不符合情理”的逻辑,偏偏就被韩峰改写了。不知道看到检察机关查实的韩峰的受贿事实,黄副主席该作何感想。更不知道也常在河边走的黄副主席,是否真的没有打湿鞋。
这不仅仅是笔者的疑问,也是众多网友的疑问。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对这些与韩峰密切关联的人,纪检部门同样应该进行调查澄清,这不仅对公众有所个交代,也是对这些人负责任的表现。当然,拔出韩峰这个萝卜,一点泥都没有带出,是公众愿意看到的结果。
韩峰倒下了,但我们对韩峰现象的 反思不能停止。被很多人视为“本质不错”,一个曾经的“好人”,何以沦为现实官场现形记的主角?
3月8日,参加“两会”的最高检副检察长姜建初谈到韩峰时说:“一个贪官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坏的。每一个贪官后面都有一段辉煌。贪官有自己真实性的一面,为社会做过贡献。”官员从公仆到蛀虫的蜕变,是一个潜移默化,双重人格裂变的过程,就像韩峰这样,一面反腐倡廉,一面私下受贿;台上大讲文明礼貌,台下却是生活糜烂。随着所受的监督低效、失效,受官场潜规则侵蚀日深,在金钱与女色的诱惑下,彻底放弃了道德和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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