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云南禄丰县水利局局长李建荣从县政府的大楼顶楼跳楼身亡禄丰县政府网公布信息强调:“李建荣同志生前家庭和睦,纪检、检察机关从未接到任何不廉洁反映。近期以来,本人多次向同事、朋友提及自感工作压力大,且经常出现头昏、失眠情况,由于自身无法解释,遂产生了轻生念头。”。该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发增表示,县里的相关部门将按照因公殉职补偿的最高标准,来对李建荣家属进行补偿。(云南信息报
3月7日)
36岁的李建荣犹豫之后纵身一跳,丢下妻子和年仅10岁的儿子,于公于私都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按常理,在警方公布详细的调查结果之前,没有人能为这个极端行为的定性。我国现行的因公殉职认定,包含范围比较广泛,一般指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从禄丰县政府网公布信息看,李建荣“自感工作压力大,自身无法解释,遂产生了轻生念头”,能否以此为依据定性为因公殉职,姑且不说。在警方还没有公布详细的调查结果,李建荣跳楼原因还有不少疑问的情况下,禄丰县这么匆匆定性是否有点操之过急呢!
李建荣的弟弟罗建华告诉记者,李建荣并非因为工作压力太大选择跳楼自杀。“哥哥出事之前,跟我打了电话,说了一些事,但说了什么我现在不能告诉你,如果这个事情得不到合理解决,到时我再找你。”那么,李建荣究竟给弟弟说了什么,可以让他弟弟如此有把握的将此作为政府“合理解决”此事的筹码。难道因公殉职就是弟弟所要的“合理”?
李建荣死后,警方发现其办公室电脑里的内容全部被删除了,警方已将硬盘送往昆明进行恢复。那么,被删除的内容都记录些什么,谁删除了这些内容?李建荣的家属需要知道,公众同样有知情权。36岁就从一个乡镇党委书记调任水利局局长,去年还被列入副处级干部重点培养对象,这样一个很有前途的年轻干部,仅仅因为经常出现头昏、失眠,就跳楼寻求解脱,确实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死者已矣。因为李建荣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死亡方式,而且把很多疑问留给了生者。本着对干部认真负责态度,禄丰县有关部门需要给李建荣之死一个定性,给公众一个明白,但前提必须是在彻底调查清楚之后。如此匆忙的定论为“因公殉职”,死者家属未必满意,公众也会疑窦丛生。毕竟,当下诸多权利操持下的掩盖真相,混淆事实,粉饰太平的官方定性,已经被老百姓广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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