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报案的不是刑警队长的娘
(2010-01-12 14: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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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坊间中队长任红华东宁县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假如报案的不是刑警队长的娘
信风/文
在黑龙江东宁县,一位儿子是县公安局刑警中队副中队长的老太太,在买下面值为300元的电话卡后认为自己上当了,遂向派出所报案。第二天,包括向老人推销电话卡在内的任红华等12名业务员被抓。12人中5人被拘15天,7人被拘34天。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推销员们随后开始举报,300元电话卡引发的风波至今未息。(1月12日
我也曾因为失窃报过案,报案之后警察来了,看看现场拍拍照片做做笔录,警察通常会留下一句“等着吧,有进展会通知你”,而匆匆撤离。我非常羡慕东宁县的这位老太太,他有一个好儿子,身边还有这么多办事高效的人民警察;我更相信东宁县一些疑似被电话卡骗过的居民,也会羡慕这为老太太,因为他们向辖区派出所反映一些外地人在居民小区里推销电话卡,有诈骗嫌疑后,就石沉大海了。而老太太报案仅仅一天后,东宁警方就对涉嫌诈骗的任红华等人实施了抓捕,可谓闻警而动,雷厉风行。为何王母一报案,警方就展开了行动,此前却没有?对此问题,刑警队副大队长王本国说,道理很简单,因为此前受害人不够,警方当时还在摸底的过程中。
也正因为当事人和办案人的这种关系,在检察院对任红华等12名业务员作出不予批捕的裁定后,任红华等开始四处上访反映“被刑警中队长报复的事”。而且一年多来,在东宁县坊间一直流传着刑警中队长为讨回300元错拘12人的传言。
究竟是秉公执法还是携私报复,我相信随着有关部门调查的深入,终会水落石出,再次姑且不论。我想要说的是,为什么一边是公安局言之凿凿依法办案,一边却是沸沸扬扬的坊间传言,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泾渭分明的局面?普通百姓不知道内情,但是老百姓是善于类比的。坊间的传言应该是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假设上,那就是,如果报案的不是刑警队中队长王丛岭的母亲,不要说区区300元,就是三千三万,东宁县刑警队还会这样闻警而动迅即抓人吗?那么多人报案,刑警队都按兵不动,难道独缺王母这一个受害人?
老百姓为什么会有这样设问?一方面我们的警察队伍中,不乏办“人情案”、“关系案”的典型例子,群众对此早已深恶痛绝。另一方面,一些警察对人民群众的事很少有像对亲爹娘这样上心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懒政民警并不少见。部队有一句口号叫做“把驻地当故乡,视群众为亲人”,如果我们的警察在察案件,保民安的工作中,也能“把群众当爹娘”,那么就算是刑警中队长的行为有悖法律中关于回避的规定,“母亲报案儿抓人”,群众或许也不会生出这么多的疑问,坊间也不会出现和公安局定论截然相反的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