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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道工铁路部门焦柳线山体强降雨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新华社7月29日消息 29日4时22分,由襄樊开往湛江的147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焦柳线广西境内古砦至寨隆间,列车机车及机后1-4位车辆脱轨,造成4名旅客死亡,50余名旅客受伤,焦柳线中断行车。事故原因可能是连日持续强降雨造成山体崩塌掩埋线路。
和以往脱轨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的说法不同,这起事故发生两个多小时,就被定性为“连日持续强降雨造成山体崩塌掩埋线路”,由此似乎可以推论,这是一起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笔者却想问,如果说“连日持续强降雨造成山体崩塌”是天灾的话,那么“掩埋线路”是不是就是脱轨事故发生的必然呢?有没有可能避免呢?
我知道,在事故原因已有定论的情况下,再有这样的诘问似乎有些不近情理,但是不问却又如鲠在喉。众所周知,为了维护列车的运行安全,铁路专门设置了巡道工岗位。铁道部规定的巡道工岗位职责之一就是,巡道工在作业中,应重点检查是否有路基沉陷、塌方落石、水害、雪害、沙害、冻害等情况。每小时要巡道3公里。除了巡道工,现在的机车上都还安装了线路“动态检查仪”。在巡道工的肉眼和“动态检查仪”的千里眼双重紧盯下,“山体崩塌掩埋线路”这样的安全隐患是应该可以提前发现的。
巡道工属室外作业,其工作情况难以考核,若巡道工因某种原因,没有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并排除路轨上的隐患,就有可能由此产生巨大的灾难。这样,巡道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就显得极为重要。1473次旅客列车因此脱轨,是否存在巡道工责任缺失,机车驾驶员对“动态检查仪”监管不力的可能呢。
如今,“脱轨”已成为铁路事故中的高频用语。仅今年以来,见诸报端的脱轨事故就有:1月20日,成都开往东莞东的T127次列车在经过江西赣州段时发生脱轨;3月23日吉林市开往图们的35533次货物列车在长图线发生脱轨事故;4月7日从陕西韩城开往北京西站的1164次旅客列车的6节车厢在京原线脱轨;5月29日,一列货运列车在宝成铁路线观音山车站附近脱轨;6月29日,郴州两列火车站内发生侧面冲突,两个机车、五个车厢脱轨,造成造成3死60伤;再加上这次造成4死50伤的脱轨事故,基本上平均一个半月就“脱一次”。虽然导致脱轨的因素很多,但是一个半月就“脱一次”这样的频率似乎也有些高了吧。
一次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一样的事故频繁发生,是否存在偶然中的必然呢?而又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必然?今年是安全生产年,6月1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排除与宣传教育三项活动。在这样紧锣密鼓的督促、整治之下,铁路事故频发充分说明在铁路部门安全生产这根弦泵的还不够紧,安全生产可能还停留在口头上,管理上还存在着严重的监管漏洞和管理缺位。只有做到管理上不“脱规”,才可能把火车脱轨事故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