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派出所收礼金看权力讹诈
(2009-06-14 1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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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杨桥派出所落成典礼社会捐赠权利讹诈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据报道,安徽安庆市杨桥派出所借新楼落成典礼,收受当地一些企业、安庆市宜秀区直机关、镇政府、村委会礼金11.8万元。安庆市公安局责成杨桥派出所立即退回捐款,将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责任人。杨桥派出所所长陶国清说,派出所每收到一笔礼金,都开具了社会捐赠收据。杨桥派出所财政困难,希望能通过社会捐助解决新楼建设资金缺口。
如果说,如今老百姓已经对各种名目繁多“随礼”不堪负重,都是面子惹的祸的话,那么企业被一些政府机构强行 “随礼”则是对权力的敬畏与隐忍。
新楼落成对改善派出所的工作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是好事,但是借落成典礼敛财则是一种典型的权利讹诈。杨桥派出所所长陶国清给自己敛财找了两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派出所财政困难;开具了社会捐赠收据。这两个说辞看似冠冕堂皇,其实都是站不着脚的。
其一、派出所所辖的企事业单位没有义务帮派出所解决财政苦难。不可否认,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基层派出所确实存在财政困难的现实问题,但是这不应该成为以权利换礼金的理由。派出所是全财政事业单位,就算真的资金紧张,应该找所属公安局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解决,而不是把手伸向所管辖的企业和村委会。常言道,那人家的手段。接受了别人的好处之后,再遇到司法纠纷等社会问题,派出所还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依法办事吗?公安部三令五申,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搞摊派或变相摊派。杨桥派出所借新楼落成典礼收受礼金就是一种变相摊派。
其二、一张社会捐赠收据,不能成为“问题礼金”合法化的漂白剂。派出所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派出所不是慈善机构,更不是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没有开具社会捐赠收据的权限,更没有向社会化缘的必要。况且,资源是捐赠的前提。由于职能属性的特殊性,杨桥派出所向所辖企事业单位发出的新楼落成典礼请柬,和一张罚款单无异,就是一纸催款通知,是典型的权利讹诈。
杨桥派出所用变相摊派的办法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是基层公安机关里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办公经费的匮乏,一些派出所常年靠拉赞助、搞摊派维持运转,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也给一些企事业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确保基层派出所的办公经费是根治乱摊派的不二选择,应该引起上级公安部门的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