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副处自杀折射从政“潜规则”
(2009-04-22 19: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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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女下属潜规则遗书党纪国法西安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据报道,4月17日,西安市质监系统一名年仅36岁的副处级女干部张某,含恨留下3页遗书和长达11页的控告信之后,在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服毒自杀,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这位女干部在遗书中写到:“正当我的工作、生活顺利、美满之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从天而降。其祸源就是质监局×××这个道貌岸然的禽兽竟然在他办公室对我进行猥亵,在他家里对我这个女下属……给我身心造成了极大的耻辱和终身痛苦。某领导明知自己的行为党纪国法难容,做贼心虚而后怕的他视我为潜在的‘定时炸弹’,必须排除方可放心。在他的封官许愿、威逼利诱未达目的的情况下,与他人诱骗我掉入他们的陷阱,对我大肆污蔑、诽谤……”
“某领导对我进行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2年内在工作上实施先下放基层后免职,又连续2年评定基本称职,并且公然指使一个正(处)级建制的分局安排我一名副处级调研员待岗。在生活上唆使他人长期跟踪、骚扰、诽谤、污蔑长达2年之久……”
“我坚信:正气一定会压倒邪气。胆大妄为、目无党纪国法的无耻之徒———某领导必将受到严惩!”
据了解,张某是在被派出所传唤后,找某领导“讨说法”无果后,在办公楼楼道内喝下敌敌畏。质监局相关领导就此事解释称,张某服毒的原因可能与工作上的事情有关。那么,究竟是什么让一个36岁的副处级女干部这样绝望的抛弃父母、丈夫和孩子走上不归路?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为只有在混乱不堪的娱乐圈才有潜规则,如今这位女干部的遗书足以让人相信,在机关内,在从政之路上,也有着不为人知,还没揭去盖子的潜规则。但是,没揭盖子不等于没有。完全可以相信,确实有一些当权者利用手中可以制衡的权利,对女下属威逼利诱,已达到权色交换的目的。顺我者有官位有钱花,逆我者用尽一切手段打压刁难。从这位女干部的遗书中可以看出,这位领导先后在在办公室内,在自己的家中对女下属施以“咸猪手”,那个省略号里的东西,是不是比“猥亵”这两个字更进一步的行为呢?
这位领导能把女下属弄到家里,并对她做出了“省略号”,女下属当时并没有告发,可以看出“封官许愿、威逼利诱”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要不女下属也不会在自己“长期跟踪、骚扰、诽谤、污蔑长达2年之久”后,才以死相拼。或许,这位女干部想“退一步海阔天空”,没想到,却被逼到了死角。
女下属如果死了,这位领导可以全盘否认把遗书中的指控,女下属如果大难不死,这么一折腾,这位领导究竟干了什么,终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但令人不解的是,在这位女干部三番五次质监局有关领导反映自己的遭遇,竟没有得到重视。而且还被派出所以“涉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为由被传唤。她的亲属也因与这位领导在其办公室面谈被派出所传唤、留置。可见,这位领导确实很有能量,本单位领导不敢过问,恶人先告状后,派出所还为其出头。他大概没想到,这个逆来顺受的女干部会做出鱼死网破之举。如今,盖子已经解开,当地纪检部门是否应该雷厉风行一点,对这位领导进行调查,如果确如女干部遗书所诉,就对这样的腐化堕落之徒施以法纪。如果纯属诬告诽谤,也还这位领导清白之身,以正视听。
到底是女干部因领导“封官许愿”、“送钱送物”而为名利所吸引,还是某领导对其“威逼利诱”直至“打击报复”?相信纪检监察部门自有公断,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