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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播,一场“团长”挑起的混战

(2009-03-10 00:14:09)
标签:

电视

江苏卫视

我的团长我的团

抢播

娱乐

分类: 娱乐评论

号称战争大片的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的首播权由东方卫视、江苏卫视、云南卫视、北京卫视四家联手购得,四家卫视在如何播放上达成了共同协议:三家从3月5日开始一起开播,每天只准播放两集。由于江苏卫视在首播当天祭出“零点零广告首播”这个擦边球,使原来四家首播的约定变成了“一家首播”。让这个脆弱的同盟在首播3天后就宣布瓦解,而且已经到了撕破脸的地步。

几天后,抢播变成了几家卫视间的恶俗混战。收视率不佳的东方卫视立马来了个“浓缩剪播”,将前三集浓缩成两集播出,抄近道报复江苏卫视。东方卫视的小动作很快引起了江苏卫视、云南卫视的公开不满,声称这种“浓缩”事实上导致东方卫视每日更新的两集在剧情进度上领先其它卫视未删减版整整一集。于是,江苏卫视、云南卫视联手反击,在晚间黄金档、次日零点档3集连播,在黄金档播出5-7集,在零点档播出7-9集。 相比之下,7日才开始首播的北京卫视显然已经处于被动,即使以每天3集的速度播出,也难以赶上其它几家的进度。对于几家卫视的混战,发行方华谊天意只是表示他们无权干涉卫视行为,但希望电视台保持对作品的尊重

对于几家卫视间的无序竞争,有专家认为,卫视之间滥播和抢播的行为,不仅会对中国的电视剧市场造成硬伤,还会严重损害电视台固有的品牌价值。因为如果在首轮播出的周期内就如此滥播,造成了观众的审美疲劳,势必会造成二轮、三轮播出的电视台观众的流失,也极大地影响发行方的音像制品销售,造成经济和行业口碑的双败。

其实,几家卫视的播放协议本来就是脆弱的。在联手购买的时候,各家都有自己的小九九。电视台都想让自己购买的产品实现利益最大化,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白纸黑字的协议脆弱得不堪一击。在电视没有上星的时候,各地电视台之间的竞争还仅限于省台和省会台的竞争。而现在,每个家庭的电视都有四五十个卫视,让荧屏一下子变得很小,让原本相隔万里之遥的电视台变得近在咫尺。观众手里的遥控器成了卫视台抢夺收视率的砝码。而观众才不管你们之间的那个协议呢,只凭自己的喜好去选台。

所以,四家卫视间的播出协议本就是很不靠谱的一纸空文。试想,四家电视台怎么可能在同一个时段同时起播呢,不说播放进度相差几集了,就是仅有半集之差,一向奉行先睹为快的观众也会选择进度较早的频道。

至于广电总局将静观事态变化再做决定。难道广电总局就可以让几家卫视“齐步走”吗?我看未必。竞争的年代是市场说了算,而不是局长说了算。对手之间只有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友谊最铁杆。 “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当面相谈甚欢,心里各有算盘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也在情理之中。混战一开,想再回到游戏规则之中,已无可能。看来,动作慢了点,心地实在点的北京卫视也只能吃个哑巴亏了。至于东方卫视“若不良竞争继续恶化,保留拒绝向发行方付款的权力”之说,也只能是喊两嗓子,给自己解解气而已。就像发行方所说,他们是无权干涉电视台的播放频度的。人家把东西卖给了你们弟兄四个,怎么分是你们的“家事”。弟兄分配不均,却拿卖家撒气,不给人家钱,那发行方肯定会和你对簿公堂。

吃一堑,长一智。就像做生意,被生意伙伴玩了一把,要么有理有据的打场官司,要么自认倒霉花钱买个教训,以后不再打交道。我想,通过这场恶战,吃了亏的电视台最终明白了一个规律,拍肩膀搂脖子的不一定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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