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吉林高考现象
(2009-06-12 2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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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分数高考作弊大考吉林杂谈 |
分类: 生活纪实 |
一年一度的高考牵动亿万家长的心,大考之后喜、怒、哀、乐众象万千。国际的交往、经济的富足加之留学年龄的低龄化已使高考不再是一条独木桥,但相对于基数庞大的中国学子们,此种升学的分流方式显然是微忽其微的,高考仍然是确定人生社会定位的重要渠道。
从某种意义上讲,高考就是孩子们把握自己的命运、彻底改变人生的一次机遇,特别是对于那些经济状况一般的家庭,或许高考就意味整个家庭期望的全部。而目前的高考体制,一考定输赢的结局,分数显然成为最终的评判标准。然而,分数是一个偶然性和必然性紧密结合的特殊产物:一个学生在大考过后至少会存在三种状况:发挥好,分数高;发挥一般,分数一般;发挥不好;分数低。而对应这三种情况却产生了若干种的后果,这与分数线、填报志愿、录取院校的录取人数均有关。所以高考就是一道复杂的多项选择题,不管是学习好的学生还是学习不好的学生都想取得更好的成绩,获得更高的分数,以便增大选中“正确答案”的机会。分数的重要性在大考中已淡化了学生的能力、素质、道德这些基本价值,因而高考作弊现象的存在和被部分家长、学生的认同也从侧面说明将分数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是多么的不科学和缺乏公众的认可性。但是教育体制的改革非一朝一夕之事,通过考试择优历来是我国传统同是也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普遍可行的方式,如果在这择优的过程中加入过多的人为主观因素,例如扩大高考分数以外的综合能力、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的评定标准,由于环节过多,评定标准的客观性不强,恐怕又要产生更大的腐败。
今年吉林的高考作弊事件不管是学生、家长、还是谋利者亦或是纵容者,从表面上看是对我国教育考试制度的一种严重侵犯,其事件的真正深远意义我认为还是对于目前这种考分主导天下体制的一种宣泄。考试作弊现象其实与那些“高考移民”“特长加分”没有本质的区别,均是在通过某种方式来增加通向理想大学的保险系数,只不过作弊为人们所不耻,而“移民”、“加分”此种“变异的作弊”尚能让大多数人在道德上所接受。
据悉《国家教育考试法》有望近年出台,从法律的层面范规、约束、治裁这些行为,早些时候,在2004年5月教育部出台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7年又做出《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针对考场作弊的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理规定。法制的建设在于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向立法者确定的意图行事。如果法律确定的原则、方向符合普通民众绝大多数的内心期望,法律就会显示出无比的优越性,人们自觉地遵守,相反,如果社会矛盾集中、斗争尖锐,规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则会导致对抗的升级和变异,由此,我认为,高考体制的改革是重中之重,输导通了, 高分不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的时候,才是真正杜绝作弊这种行为的根本出路,没有了需求,自然没有了市场,那些以此谋利的“科研开发者”、“行贿者”、“纵容者”、“ 谋利者”也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如何在教育体制改革中找到一个利益的平衡点,确定适当的主客观评判标准,减少人为因素的任意性,寻求一种适当的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升学模式,仍就是给立法者和改革者们出了一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