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删重发:三菱EVO的尾灯鲜红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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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红色的三菱EVO高速驰骋在闹市,亮着红灯的前方人行横道上挤满了人流,EVO的车主并没有减速的意思,而是不断按响喇叭,惊得人群惊慌失措纷纷散开,EVO疾速冲过那恰好让开的“车道”,几乎是贴着两边的人肉甩尾驶过,在它身后,三辆同样昂贵的跑车沿着同样的甩尾轨道绝尘而去,兀自留下劫后余惊的人们。这是电影《速度与激情:东京漂移》中的一幕,电影艺术一向自诩为“来源生活,高于生活”,从而能够自由设计出各种“恰到好处”的分寸,让男人飚车耍帅抱得美人归,也让市民在惊叹之余安全避过速度机器的锋芒。
但是此杭州非彼“东京”,生在中国又卒于中国,祸不单行的谭卓用生命震慑了每个人的认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难道连人行横道也不再是交通的净土、成为富人子弟蔑视生命的过道了?
很难想像,当处于绝对弱势的群体因为一个共同的敌人而团结起来能够爆发出多大的力量,同样难以想像的是,这股强大得仿佛可以震彻云霄的力量每每都会生生撞上更加坚硬的高墙,连一丝裂纹都无法做到。
满脑肥肠的官员在猥亵女童被曝光后底气十足的喊道:“我就是干了,怎么样?”
贵州习水县官员集体强奸幼女,然后在法庭上被定性为“嫖宿”,指鹿为马到将未成年小女孩当作妓女的程度,又如何了?
The Tears of
Sichuan
Province,强权以野蛮的方式切掉对不合格建筑的调查,那些学生依然尸骨未寒,哪怕过了一年,哪怕过了又一年。
这些事情就是发生了,而且必然还会发生下去,怎么样?
以孙志刚事件为标志,网络民意曾经推动过社会的进程,这是网民力量凝聚后的威效第一次暴露、也是最后一次最大限度的发挥,对方很快的发明了多种样式的对抗武器,瞒、压、拖、骗、辱、欺、镇,强力的手腕将七样武器使得虎虎生威,民意在它面前变得柔若无骨,黑白被它肆意妄为颠倒混淆,道理从此再没有说话的地方。
谭卓的躯体被顶起5米高,然后落到20米开外,然后交警部门面对全国媒体,说出肇事车辆的速度为70码,这几个字,已经足够浇熄冲天的大火,网民们的诉求开始变得简单:我不接受你的任何程辞,直到你拿出让我满意的答复。
在西方,古罗马神话里的正义女神(Justice)从文艺复兴时代开始出现在欧洲各个城市法院,并催生了被西方社会沿用至今的陪审制度,Justice虽然名为正义,可她在定义上并非正义的制造者,而是被视为裁判之神,她左手持有天平,用于衡量诉讼双方提出的证据,哪一方的证据充分就胜诉,哪一方的证据不足就败诉;她右手握有宝剑,对有罪的人加以处罚。因为她的职责是“裁断”而不是发现,所以,她被蒙上眼睛,避免外界的声响扰乱理智的独立运行,这样她就不会因为看见诉讼双方而有主观上的倾向性,也不会因为受到干扰而难以实现正义,对不同种族、阶级、性别的人都能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即便是这样的系统,也仍然存在些许让人不满的漏洞,在美国人的笑话里,律师这个职业是最受揶揄的,因为这个职业的性质是以技巧手段来尽可能的改变法律结果,也就是说,即使是恶人,也能够通过好的律师来逃脱罪行,所以美国人在舆论上不齿于律师,但由于律师同时也能够充当受害者的庇护力矩,所以,略显戏剧性的,这个职业又无比神圣和重要。
只是,西方法律只认同和确保程序正义,散尽财富去找高明的律师,这都是受审双方的手段自由,但是在中国,法庭手段反而成为次中之次,幕后关系的交易才是影响结果的关键,这并非胡斌家庭的专利,而是整个社会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开车的人都明白,肇事后第一时间去找关系疏通,这已经是基本常识,而涉及牢狱之灾后赶紧想办法捞人,这也并非希罕得闻所未闻。胡斌的身份背景和家世能耐在某种意义上是害了他,他的家庭只不过是在按照游戏规则办事,可是全国的目光惟独就瞄准了他一个人。
而口口强调谭卓的光辉前途、要求严惩的网民也同样误伤了法律尊严,难道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光棍被撞死就会让人好受点么?记住,要求严惩,就意味着可以容忍宽大。如何在限制森严的国家行使公众监督权,需要额外的技术来完成。
在朝不保夕的时代,人们的安全感日益沦丧,住得好好的,被强行推掉了房子,生活所迫摆个小摊,被城管打得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租个自行车,被**揪进派出所踢得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社会矛盾不会因为口号响亮而得以排解,它会以一种潜伏的形态积累起来,然后通过突发的公共事件溃堤而泄,哪怕细微如胡斌肇事后心不在焉的一次恍惚。
敬畏生命是人类的底线,伴随着人行横道上的沉闷撞击,这条底线也被悍然越过。至始至终,人们都在迷惑而执着的寻求那个叫作公理的东西,可是它的共示者——法律却是一个从头到尾的说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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