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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 需捉“虫”防“蜂”

(2009-08-26 09:31:42)
标签:

杂谈

    本报讯 (记者夏文)卫生部近日批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蜂胶和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卫生部表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所列品种,仅限用于保健食品。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专家讨论后认为,目前冬虫夏草尚缺少作为食品长期服用的安全性评价数据,因此建议暂不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中国保健协会中医主任医师尹志超表示,此前一些地方技术监督局或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把以蜂胶、冬虫夏草为原料的产品按“食”字号普通食品审批。现在按照卫生部的这个要求,这类产品只能申请保健食品批号。因此消费者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

    专家指出,有些人并不宜用蜂胶和冬虫夏草来食补。冬虫夏草属于药物,使用有一定范围。热性体质的人、急性高热患者、高血压、中风患者、婴儿及放疗期的肿瘤患者,都应慎用或不宜食用。而严重过敏体质者要慎用蜂胶,孕妇也不能吃蜂胶,否则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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