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承包土地起纠纷,缘起村里公章管理混乱
近些日子,磁县讲武城镇东高录村村民张金山一直在四处上访,反映与本村村民张士林因承包土地而产生纠纷的事。
据张金山反映,1991年4月20日,经过公开招标,他与村委会签订了合同,以2000元承包费承包了村东约11亩废坑地,承包期为10年,该承包合同经磁县公证处公证。1992年4月26日,他又与村委会签订了补充协议,在不增加承包费的情况下,将承包期限延长8年。1999年11月18日,他再次与村委会签订继续承包合同,以每年200元的承包费,将承包期限再延长32年,承包至2041年。
今年6月份张金山发现,村委会将他承包的土地承包给了本村的另一个村民张士林。今年麦收后,张金山在地里种上了玉米,8月2日,在村干部张文生的支持下,张士林开着旋耕机将地里青苗全部旋掉,种上了白菜。纠纷因此而起。
记者又采访了村干部张文生,他说,张金山手里的前两份合同是真的,第三份合同是伪造的,所以没有法律效力,村里不予支持。张金山18年的承包期限于今年到期,村里经公开招标,将这块地的6亩以每亩每年201元的价格承包给了村民张瑞,期限为20年。由于张金山的阻挠,张瑞无法进地,又转包给了村民张士林。张士林在村干部的支持下,在承包地里种下了白菜。
村委会主任张银堂对记者说,张金山手里的第三份合同毫无疑问是伪造的,现在以200元的价格在哪儿能承包到10多亩土地?
记者问起张金山如何伪造承包合同时,张银堂解释说:这个问题简单得很,由于村领导班子不稳,村干部更迭很快,谁在台上时,都为了以后办事方便,在一些空白稿纸上加盖好公章,现在东高录村很多人都有成沓的加盖好公章的稿纸,想造合同,随手就可以填写一份。
张金山所持的合同到底是不是伪造的,需有关部门作进一步鉴定。但透过此事件,却给我们提出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村级组织的公章到底该如何进行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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