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互联网寡头垄断严重
(2011-09-21 16: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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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布了2010年第三季度处于垄断状态互联网相关市场份额,在搜索领域,百度市场份额为72.3%、谷歌26%;IM领域腾讯76.56%、飞信7.05%、MSN为4.36%;电子商务B2B领域阿里巴巴市场份额为54.39%;C2C领域淘宝为94.71%、拍拍5.07%、易趣0.18%;第三方支付领域支付宝71%、财付通14%、快钱3%。
报告同时按照《垄断程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上述六大领域进行了评价。其中腾讯在IM领域垄断程度最高,垄断程度为五星(最高),其次为百度和淘宝,在搜索及C2C垄断领域获得四星评价,最后是阿里巴巴和支付宝,在B2B和网上支付领域获得三星评价。
调查报告指出,在互联网的部分领域,已经从垄断竞争阶段,逐步跨入到寡头垄断阶段。从市场集中度来看,搜索、IM、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呈现市场快速集中趋势。“尤其是IM和搜索最为明显,分别出现以腾讯和百度为首、稳定的寡头垄断市场。”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表示,中国互联网已经进入垄断竞争阶段,新的规则如何制定已是一个非常严峻和迫切的问题,希望这份报告能引起各界关注。反垄断的最高境界就是让垄断者更加自律,而不是滥用垄断地位追求一家独大。
“作为互联网企业丧失互联网精神是一种悲哀,反垄断最终得到的法律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反垄断的过程。垄断者与优秀企业不成正比,希望互联网企业不要滥用垄断”。
互联网实验室认为,在没有有效的政府监管前提下,互联网行业的这种垄断寡头趋势还将持续下去。(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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