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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地方性法规管理摄像头

(2019-04-07 14:01:48)
标签:

丹柱律师事务所

深圳律师

颜宇丹

创始合伙人

深圳立法

深圳广播电台记者奚鹏就深圳出台地方性法规管理摄像头采访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颜宇丹律师,于898新闻节目中播出。

当前,深圳市正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市新建2万个一类高清摄像头,改造2万多路一类标清摄像头,新建2万个动态人脸系统,在全市城中村新建20万套视频门禁系统,实现全部系统的联网。到2020年,全市一类摄像头数量将突破10万个,二三类摄像头190万个。各类摄像头多达200万左右,分布密度居全国前列。

 

主持人: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防范、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深圳市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记者了解,条例中对涉及到的公共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多个方面都作出了相应规定。请听记者奚鹏发来的报道

记者奚鹏: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了解到,当前深圳市正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要求建立健全视频图像信息管理应用安全体系,提升智能化应用水平。《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制定实施,将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公共安全,推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深化建设与深度应用。

 

市民陈女士:我觉得在政府还有公安,他们在一些公共场所,为了确保我们的生命安全,安装摄像头无可厚非。但是在一些像商场更衣室浴室或者是一些宾馆客房这些的,他私自安装摄像头,这我觉得就不应该了。

记者奚鹏:条例中规定,在旅馆客房、医院病房、集体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区域,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宇丹:政府在制定这个工程之前就会充分的进行论证和讨论,因为在征求意见稿里是明确了要强调隐私保护,保障信息安全,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隐私不被泄露传播,实现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人权的统一,所以保护隐私这个是政府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贯彻实施这项工程以后也不会造成侵犯隐私的问题。

 

记者奚鹏:条例中规定,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共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设施,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公民因人身、财产等权益遭受到重大损失,情况紧急的,经同意后,可以查阅和调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但不得翻拍、复制。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4月30日号前,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或邮寄信函等方式提交意见。


 

(先锋898记者奚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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