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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也有“潜规则”?

(2010-06-03 1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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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休闲杂谈

               捐款也有“潜规则”?

 

最近走访一位朋友,经过其单位公示栏时,看了几眼捐款表,很快就发现了问题:一把手1500元,班子成员1000元,中层领导500元,其余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官越大捐款越多。

 

我问:“捐款金额和行政级别成正比,怎么全国各地的公有单位都这样?难道有规定不成?”

 

他笑了:“这是潜规则。”

 

的确是人们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即使我们把全国各地的文件翻个底朝天,都找不到这样的规定。

 

仔细想想,这个潜规则很是耐人寻味。

 

捐款是最常见的慈善行为,其基本原则是自愿。由于每个人的经济条件不同和认识程度迥异,有的情愿多捐,有的不愿多捐甚至不捐,而这都是为大众所理解的个体行为,与道德品质没有绝对联系。但是,如果捐款都齐刷刷地以行政级别为计量单位,就明显淡化了自愿的成分。

 

为什么会如此?这显然是一种官本位和等级制度在慈善行为中的反映。有人担心,如果捐款额超过上级,会有僭越之嫌,甚至可能因“功高盖主”而受到猜疑和报复,最起码会收到同事们的一筐闲话。而领导们如果看到下级捐款额超过自己,也可能心中不快:捐的比我还多,岂不是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了面子?于是,想多捐的人不敢多捐,想少捐的人则借坡下驴趁势少捐,于是这个潜规则就形成并日益顽固了。

 

其实,潜规则对每个人都是不公平的。领导们尽管应该以身作则,但一般情况下其个人收入、尤其是家庭收入并不见得比下级高多少,凭什么他非得捐款最多?况且,以身作则主要是针对本职工作而言,不应和社会慈善相提并论。而下级们也会感到心中不爽,因为想多捐的不能多捐,不想捐的却又要跟领导保持一致,最后搞成了违心做善事,实则有违慈善的本意。

 

当自觉自愿的捐款变成了权力主导的慈善行为时,一些人或许不以为害:这有什么?反正我们为灾区捐了那么多款,无论如何也是为国为民分忧!此话不假,大笔捐款的客观效果的确令人振奋,不过,我们还是不应该小觑其危害性:慈善本源于善心,这种被动捐款、被动慈善不断循环往复,伤害的却是人们的善心。当众人一边发着牢骚一边被动地捐款时,我不知道这还算不算一种慈善?

 

我绝不是一个坐视同胞受难而无动于衷的人,我也绝不是一个吝惜金钱而对捐款耿耿于怀的人。我只想呼吁:不能让潜规则麻痹了我们的善心。否则,一旦没有权力推动,慈善大厦就会岌岌可危。

 

                                                                      注:文章来源:网络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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