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爆料应慎之又慎
近日,浙江余姚三七市镇发生的“村支书背官员”趟水进百姓家慰问的新闻被热炒。10月14日,三七市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证实:当事人为三七市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王某某,由于其工作行为不当目前已经被免职,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笔者认为,这根本就是一桩“不该发生的故事”。
让人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关系密切,纯属自愿;一种是以强欺弱,强迫他人。
从记者的调查情况来看,王某某显然不是恶人。背人者和王某某长期共事,非常熟悉,应该说是比较好的朋友关系。当时王某某穿的确实是布鞋而非“高档皮鞋”;背人者也确实是自愿并非被强迫。而且,从群众反映的情况来看,王某某并不是架子大、派头足、对群众颐指气使、恃强凌弱的“官老爷”,而是在“灾情发生后,王某某连续工作了几天几夜,多次下到1米多深的水中探路,不可能穿着高档皮革。”“不可能就因为这点积水就让人背。”无疑,在群众眼里,王某某是好人、好官。
但就是这样一位群众眼里的好人、好官,却因为网上爆料“怕弄湿高档皮鞋而要人背进门”,被处分并免职。
在农村,背人趟水这样的事非常普遍,十分正常,因为大家彼此都很熟悉,关系密切,感情较好;关系疏远、感情一般的人,反倒不好意思让人背了。
由此可见,对王某某的处理,似乎欠妥。尽管有关人员表示“处理实事求是,并非因舆论压力。”但是此解释无法令人信服,人们仍然怀疑是为了平息舆论而做出的草率之举。当地政府,对网络爆料过分敏感了。
爆料人处于什么动机,我们不得而知。使用的却是丑化官员的惯常作法。“官员,高档皮革,怕弄湿,让人背”,此类字眼连在一起,给人的印象是官僚主义、脱离群众、作威作福、欺压百姓,等等。倘若果真如此,当事人受到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但如果实事情况有出入甚至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仅凭网上的只言片语或一面之词,迫于舆论压力,为急于平抚事态,避免担责,不经认真细致调查核实,就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很容易制造“冤假错案”,冤枉好人,伤害无辜,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对网络爆料要慎之又慎,既不能不信,也不可全信,更不要急于下定论,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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