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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20日《中国青年报》披露,甘肃省华亭县委书记任增禄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居然牵涉了129名华亭县官员,几乎覆盖该县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政府机关。无独有偶,安徽合肥市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收受贿赂109起,2000余万元,涉及66名行贿者,几乎覆盖了萧县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还包括萧县四大领导班子的成员。
读罢该新闻,不由想起了十年前黑龙江的马德案和吉林的李铁成案,马李的“窝案”,同样因为涉案人员众多,在当时曾引起“县委书记飞扬跋扈,批发官帽易如反掌”的社会大讨论。
然而,十多年过去,官场腐败依然如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说明政治体制改革举步维艰,难度巨大,任重道远。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不可否认,这些年监督权力的制度出台了不少,但都是些没有触及实质性问题的“花样”条款,根本无法操作,在握有至高无上权力的“一把手”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导致众多的规定成为镜中花、水中月,中看不中用。
谁都清楚,腐败的根源是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被古今中外无数实事早已证明了的。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的“一把手”,均拥有一手遮天、独一无二、为所欲为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权力一旦过于集中,很容易专横跋扈。在他的管辖范围,凡事说是“集体决策”,实则“一人定夺”。他的话就是圣旨,他的喜好就是准绳,他决定着下属的升降去留,生杀大权。凡为他的下属,谁能监督,谁敢监督?
因此,要想真正监督权力,就首先限权放权,把过于集中的权力分散开,让“一把手”也像决策层的其他人员一样。一句话,限制权力,才能消除腐败。并且还要把权力关进体制的笼子,让所有的权力都规范运行,阳光操作,互相制衡。
也许有人会说,权力制衡,影响决策时效,降低工作效率,不利于经济发展。这纯粹是阻止限权放权等政治体制改革的籍口。
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基本上都采取权力互相制衡的体制,他们不会有什么“一把手”、“一枝笔”、“一言堂”之类的“人治”特色。对某些决策也确实往往争论得不可开交。但其发展速度不但不受影响,反而都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展成为经济、军事强国。如日本,仅仅用了25年,就从一个经济面临全面崩溃的国家,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号经济强国;韩国、新加坡等,建成发达经济所用的时间也不长。
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许多事情,短期看似有利,长远实则危害无穷,“人治”即如此。像买官卖官现象,纯粹是“人治”的产物,基本上都出现在一人独大的专权体制下。权力相互制衡的体制,官位根本不可能成为随意买卖的商品。
我们不能让某些弊端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拦路虎”,更不能用作限权放权的“挡箭牌”。只有限制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互相制衡,阳光运行,腐败现象才会消除。否则,即使再过一个十年,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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