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卖官,是“人治”的必然产物
(2013-06-19 0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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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近日,刘志军大肆卖官的消息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刘志军自1986年开始卖官,直到他当上铁道部长,始终没有中断将手下的官位变现。他下属六个铁路局或分局的局长,都是向他送了钱得以提拔的。上行下效,买官者依次向下复制,在低一层更大的范围“卖官”。于是便形成这样一个“官职买卖”体系:在职的官员希望通过“买官”获取更大的权力,为了收回此前的成本,则通过“卖官”将手中的权力变现,形成边买边卖的大规模官职交易。
对此,且不必大惊小怪,因为这是“人治”下的必然产物。目前的体制赋予 “一把手”至高无上的权力,却不受监督制约。也许有人说,不对呀,我们的规章制度不少啊。是的,看上去我们的这规章那制度的确不少,但都是“一把手”用来监督管理下属的;对于“一把手”,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就是说,我们的体制机制是有问题的,是中看不中用的镜中花、水中月。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这是被古今中外无数事实早已证明的。可以说,铁道部的“官市”,只是社会现象的冰山一角。也可以说,这是社会发展由“人治”走向法制过程当中必须经历的“阵痛”。只是,我们如何才能将这种“痛”减至最轻,如何才能将这一过程缩之最短。
我们提出努力建设法制社会,这就是希望,这就是愿景。尽管有点慢,但是不怕慢,就怕站,更怕路子不对头。只要走对了路,慢点有何防呢?关键的问题,是要一直往前走,不要停下来,要让人民看到希望,而不是悲观失望。
当前最为迫切的,就是推动限权放权改革,让权力不要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权力分散了,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人治”现象自然就会大大减少,由“人治”走向法治的进程也会大大缩短。总之,杜绝或减少“人治”,尽快让法治成为社会管理的主流,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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