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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远没有到谈成果的时候(原创)

(2010-09-26 13:57:14)
标签:

惠民

医改

回扣

药品

虚高

分类: 医疗关联

   鼓捣“医改”的人自顾自豪地谈论起医改成果,一副革命成功、成就历历在目的架势。其实,“医改”远没有到谈成果的时候。

  “医改”应该是医疗服务体制机制的变革,靠“改”不能触动目前的诟病,解决不了时下存在的问题。国家意义上的“医改”不是简单的医疗护理服务流程的简化,不是困惑困难的展览摆设,不是问题矛盾的下放或上交,否则这些工作只要交给院长们就足可以解决了。

   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没有解决,医改不但不能说成功,就连“开始”都很牵强。比如药品回扣,谁都知道,药品价格虚高是回扣的祸根。可是,虚高的药品价格是政府定的,结果是保护了企业的利益势损害患者的利益。医生拿回扣也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就算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制度限制了医生拿回扣,却并不能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医生不拿回扣利润沉淀到商家,促进了商业的发展,病人反过来还是会骂医院。事实很简单,在现有价格基础上,剔除商业利润和医生回扣部分,确定药品的出厂价格,医院从厂家直接进药就可以了,回扣问题也就自然没有了。

   最近,湖南实行的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在全国风光无限,不懂内情的媒体又在枉下结论,以为这下药品回扣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我认为这不外乎是舞台上的京剧服饰,能看不能穿。我们知道,一个药品不是一个卫生部门一家的事,在药品从申请注册开始到送到患者手中整个过程中,医院只是最后两个环节--采购和售卖。而发改委、物价局、药监局、社保、工商局等部门,会不会在遏制药品价格虚高、规范流通环节等问题上保持与卫生部门同步,又是很难说。我认为,解决了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就是医改走向成功的开始,也算是医改的第一项成果。

   没有给医院足够的资金支持,现阶段又没有真正懂行的卫生行政监管,好的政策也会在执行环节变样。比如,单病种费用控制应该是一项质量型惠民措施,而在执行的过程中问题不少,谁来监督、怎么监督成了新问题。例如,妇科的子宫切除手术在没有并发症的情况下,绝对是一个很简单的单病种,按照相关部门的费用规定是有限制的。可是医院的手术医生可以轻易地给你增加一个“肠粘连松解术”,病人说没有粘连了吗,你躺在手术床上在全麻的情况下,你怎么知道没有粘连?再例如,医院可以为一个病种分两次住院,你如果是医保病人做手术,可以先以内科疾病的名义住院检查治疗,待满足手术条件后在让你出院,下次可以直接进外科病房手术,满足了单病种的费用控制要求,病人只须负担两次住院的门槛费即可。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很多,要想医院自行解决这些问题,靠自觉是行不通的,制度中的罚则必须是重典才行。

   医改十几年,老百姓的收入与疾病负担比是如何呢,答案是不会让人满意的,至少低收入人群是不满意的。等哪一天,医改转换为国民的健康成果,即政府防病的手段多了,国民得病的几率少了,看得好病的医院多了,看病的负担比例少了。

   到那时,再谈成果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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