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
国家审计署9日公布了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审计发现,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新闻晚报》8月9日)
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挪用,早已不是“第一次吃螃蟹”。2011年审计机关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时就已发现,有29.55亿元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尽管经过整改其中26.99亿元被截留挪用的专项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但仍然有近3亿元专项资金无从追回。然而,一年过去,情况非但没有任何好转,被挪用的保障房专项资金,更是达到了57.99亿元之巨。
这边厢审计年年有,那边厢挪用从未停。保障房专项资金的挪用缺口何以能在连年审计之下仍然不断放大,某种程度上甚至要比挪用本身更加令人怵目惊心。而按理来说,审计原本应当有望成为对专项资金专用的有效监督与约束,审计发现的问题,也理当及时被纠正并究责。在审计的重压之下,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漏洞也当被封堵才是。那么,何以现实中保障房专项资金的挪用,却丝毫没有因为审计的曝光而有所收敛,反而愈发肆无忌惮呢?
高达4128.74亿元的保障房财政性资金,无疑是块肥美的蛋糕。一旦缺乏必要的监管与约束,巨量的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挪用,也就在所难免。从审计曝光的手法来看,除了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出售、转借出租之外,多达360个项目或单位更是挪用57.9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说白了,无论是建好的保障房,还是保障房专项资金,都不能专用。
保障房专项资金的截留挪用必然会影响到相关项目的开展,保障房的进度能否保证?保障房的受益者是否要挨过更漫长的等待?甚至保障房本身的质量会否因为资金被截留挪用而打折扣?
无论如何,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截留挪用背后所暴露的管理漏洞与失职,更应被追问。否则的话,假如审计仅仅是审完拉倒,便不再过问,其实无异于一只“没牙的老虎”。这些专项资金究竟如何流出,流向了何处,又经谁之手?不能没有下文。审计之后,相关的司法程序应及时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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