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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奥运冠军为何与父亲“两年未见”

(2012-08-01 0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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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三刀柔情

 

    昨日中新网报道,7月30日下午,伦敦奥运会女子举重58公斤级比赛中,当22岁的李雪英以总成绩246公斤夺冠时,她并不知道父亲就在看台上观看她的比赛。看台上的李相民有两年多时间没有见自己的女儿了,他担心自己的到来打乱女儿的心思影响奥运会备战。
    当李雪英站在领奖台上,国歌奏响之时,相信许多人都会为这份既属于运动员也属于国家的荣耀激动和自豪,其中有一个人,他的激动和自豪,甚至要超过领奖台上的李雪英,他就是在旁边默默为女儿祝福的父亲李相民。父爱深沉而伟大,所以我在为李雪英欢呼的同时,情不自禁地想问:为何这对父女两年多的时间未见一面?
     媒体在报道时,使用了这样的标题:《李雪英靠姐姐“减压”,为奥运两年未见父亲》。为奥运就是为金牌,为金牌就是为国争光,所以新闻标题的舆论导向是非常明确的:弘扬运动员为“大家”舍“小家”的高尚精神,和古人所言“忠孝不能两全”如出一辙。
    运动员为国争光的精神也值得肯定,然而我仍有疑问如鲠在喉不得不发:在传统文化的浸淫下,我们是否形成了一种固化思维,习惯于将“大家”和“小家”、“集体”和“个体”对立起来?难道“为国争光”就一定要牺牲家庭的亲情吗?在非极端的情况下,牺牲个体幸福又是否真的必要?即如在这件事中,为了备战奥运,运动员真的有必要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不见父亲吗?难道说李雪英在一年前见上父亲一面,就会影响她在一年后夺金?
    其实,在正统的儒家思想那里,“忠”和“孝”往往是统一的,并非是对立的。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孔子的弟子有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儒家关于孝的思想虽不乏糟粕,但其试图由家庭仁爱通向社会仁爱、由家庭和谐通向社会和谐的主张,在今天这样一个物质主义的时代,尤显得弥足珍贵。因此,以割舍家庭亲情的代价去“为国争光”,并不值得鼓励。
     虽然我们不清楚父女两年未见,究竟是父亲的坚持、女儿的主张,还是其他什么人的意见,但从中不难窥见奥运选手背负的压力之大,光彩夺目的金牌背后,掩埋着太多难以言表的个人苦痛。具体到举重运动员而言,荣耀身后的辛酸更是众所周知,英年早逝的才力,当搓澡工的邹春兰,以及开烧卤店的黄燕兰夫妻,无不折射职业生态的复杂和残酷。也许,我们有必要反思一下,当我们把金牌和家庭亲情对立起来的时候,是否金牌被赋予了太多体育之外的东西?而我们对金牌的过分追捧,是否有违奥运精神以及人类发展体育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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